第172页

上一次这样激烈地奔跑还是在白塔里的时候。虽然这近半年时间都疏于练习,但好在曾经学过的东西都不算太生疏。南廷喘着气在弯弯绕绕的小路上拐了好几个弯,最后干脆□□跳了出去,逃跑的时候都不忘紧紧护着怀里的袋子。

然而他双腿的力量不算太好,奔跑的速度太慢,比起身后的巡逻队要差上许多。短短的两分钟之后,他就被三个人围堵在了十字路口处,无路可走。

“把手举起来!手里的东西丢出去!”为首的人瞄准了他,厉声喝道,“帽子摘下,把脸露出来!”

南廷咬着嘴唇,一样都没有照做。

那人大概是觉得他以为自己不会真的动手,立刻朝他脚下开了一枪:“你是想死吗?!”

但随即他就皱起了眉头——对方居然连躲都没躲一下,反而直直地看着他们,开口问道:“你们为什么要追我?”

“……?”他差点要以为这是个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疯子,因为对方的头发湿漉漉的,脚上也没穿鞋,深更半夜在外面乱晃,怎么看着也不像个正常人。

但他还是例行公事地说:“你违反了宵禁!把东西丢掉,手举起来,我们要带你回去进行调查!”

宵禁?

南廷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他在街上一个人都没看见。

他又问:“为什么要宵禁?”

为首的人算是看出来了,对方根本不怕自己,多半都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把手给我举起来!”

虽然在知道自己并不是因为被通缉才被追捕之后南廷稍微松了口气,但他并不可能跟对方回去“接受调查”,那样他的逃跑就毫无意义了。

“你们是哪个部门的人啊?”他再次问道。

对方身上穿着的制服他并不认识。他不记得异管会里有哪个部门有这样的制服。

为首的人简直要被他这股领导问话的语气给气笑了,狠狠地骂了句脏话,干脆将手里的武器放下,直接朝他走来,准备将他手里的东西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