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景尘看他脸上的红晕便知道他心口不一。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来着?哦,他二十郎当岁,年轻气盛,和谁打了一架,刀划破了胸膛,我正好在学习怎么缝针,缺一个练手的,便让他去我院子。”
扁十四七歪八扭地缝上了霍鸿的伤口。
一是扁十四当时的缝合技巧稀烂,第二个原因是他头一次看到旁人的身体。
傻大个二十岁的年纪,正是一个男子风华正茂之时,他是侍卫,一身武艺,练得胸膛饱满,腹肌成块,加上脸也刚正阳光,极其有冲击力。
所以扁十四缝合时分心了。
扁十四年纪小,哪里知道什么男欢女爱,更别说男子之间的断袖之好了,他只觉得这个年纪大几岁的侍卫有他家族子弟没有的气质,孔武有力,就连汗味都别致,不是扁氏子弟一个个苦药味儿,还瘦胳膊瘦腿的院子,跟他一比,自己好似一个小鸡仔。
扁十四想多看一会儿,便说缝得太丑了,要拆了重缝。
霍鸿说:“不必,男子汉大丈夫,身上的疤越丑越有男子气概。”
扁十四从小割破一点皮都要哭半个时辰的,哪里听过这样的话?他立即便头晕目眩被吸引住了。
这么好看的肌肉,怎么能有这么丑的疤呢?
大高个被他缝了两次,竟然一点痛呼都没发出来。
扁十四心里大受震撼,这才是个男子汉该有的样子!
但缝合好之后,霍鸿穿上衣服,第一句话便是:“多谢小姐费心,我以后要是能娶上小姐这般心灵手巧的人,便是霍鸿几世的福分了。”
原来家族里人多,霍鸿把他认成了族里的姐妹。
扁十四瞬间面红耳赤。
一半是气的,一半是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