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杨决定搬出去。
倒不是生气。
就是纯粹觉得无聊,有点不舒服。
住着不舒服了,搬出去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他可不会为了什么同学情谊而让自己受委屈。
好不容易重生一趟,拼死拼活的赚了这么多钱,然后在寝室里委曲求全?
他脑子有坑。
虽然也没必要跟个十七八岁的小孩子置气。
可同样也没必要忍气吞声当什么圣母。
别说他是个亿万富翁。
就算是个普通人,那也是有脾气的。
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情,那真是没办法,只能在宿舍里委曲求全,甚至还得小心翼翼的感谢舍友的不杀之恩。
但他拼死拼活赚这么多钱干什么?
不就是为了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有更多的选择?
普通人家孩子,在大学里遇到倒霉舍友,除了忍气吞声也就只能申请更换宿舍了。
但他,可以直接搬出去。
想住四合院就住四合院。
想住大别墅就住大别墅。
想住公司就住公司。
甚至可以在学校附近再买个大高层什么的。
多爽啊。
所以,他搬走的时候心情甚至有点小愉悦。
当然,没忘记跟舍友们道别。
嗯,就是简单的说了一声而已。
被褥都没动。
万一哪天要回来睡一晚呢。
但生活用品都带走了。
只留了个泡脚桶。
也挺贵的。
橡木手工打造。
买的时候花了八千多块。
只是他还一次没用呢,就被人当旧衣服桶用了,军训带回来的旧衣服在里面泡了三天。
这也是他要搬出去住的一个原因。
不是心疼钱。
是真有点不习惯这种生活方式。
重生前,大学毕业后就再也没有住过集体宿舍。
在经历过好多年的婚姻生活之后,生活习惯越来越精致。
刚开始住这集体宿舍,本以为还有点小情怀。
可情怀过去后,满满的都是不适应,看啥啥不顺眼。
所以,搬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留恋。
当然,这事儿怎么样也要跟学校和学生会说一声。
胡杨一点也不觉得意外,而是咯咯笑道:“大富翁,受不了了吧?我早就说过,迟早要搬出去的。”
“……行吧,你有先见之明,以后查寝的时候还请手下留情。”
“你不在了,我还查个屁的寝啊。”
“这么现实的吗?”
“当然,这是你教给我的,”胡杨大咧咧的点头,“去哪儿住?四合院?”
“不然呢?”
“太远了,我觉得吧,你可以在附近买一套房子,离学校近,就算要去公司,也能走直线,省得你在四合院、学校和公司三个地点跑三角形,可以节省大部分时间,最好买在学校和公司的一条直线上。”
“说的有道理,那你知道哪儿有合适的房子不?”
“东边刚开了一个楼盘,叫什么宝星园,要不过去看看?”
“口碑最好的是哪个?”
“那当然是大西洋新城了。”
“走,去大西洋。”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真豪爽。”
“那当然,拼死拼活的赚钱,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
“嘿嘿嘿嘿,那快点,我要给你当小跟班,狐假虎威一把,待会儿你就说我是你的秘书,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