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锦点点头:“多谢……”
无论他怎么想演得娇羞可人,还是不会如同寻常深闺女子那样,连与男人直视都不敢。那人替他认真包扎,另一人又跑了过来,倏地和宗锦对上视线。宗锦没有退让,倒是男人害羞得挠了挠后脑勺的头发:“如何,还好么?”
“应该没伤到骨头,”包扎那人说,“只是姑娘再想赶路恐怕赶不了了,至少得好好休息一阵。”
宗锦装模作样道:“可这荒郊野岭,夜里还有猛兽,我……”
他一边说一边垂下头,俩愣头小子只觉得这叫“泫然欲泣”,更加慌不择言:“没事没事,要不然我背你,姑娘是要去哪里,我背姑娘去……”
“我也不知要去那儿,我本是御泉人,”宗锦开始编瞎话,“被野兽追赶掉进了山崖下,又在林子里迷了路;此处离御泉远么,小哥是否替我指个路,好让我回御泉……”
“御泉啊……那可不是一般远……”
宗锦接着道:“那我只能,只能先找个地方落脚了……”
他话说得极轻,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就把平日里粗犷的口吻漏了出来。但要他掐着嗓子学女人说话,他也做不来,便只能退而求其次,只求听起来不那么男人就好。但宗锦也低估了这具身体的天赋——估摸着以前,“宗锦”就是靠着这副柔弱的身子、这把有些涩有些软的嗓音,做他的皮肉生意。他一放轻口吻,声音便动听起来,不同于那种娇滴滴的女人,而是很委屈、很惹人怜爱的沙哑音色。
那俩小伙子,一听便软了腰。
都不需要宗锦再引导,二人便自告奋勇,说要将他带回军营里先找军医看看伤。又怕军营二字吓到宗锦,他们还七手八脚地解释了一通,说是将军今日要返城,去军营也不会叫人发现的。
——啊呸,他巴不得被乐正麟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