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也没有坑坑洼洼的那种常穿高跟的伤痕,特别柔腻,丝袜下的皮肤很细,很软,但脚却不算很小,应该是三七或三八的号码,在女人来说,这个鞋码已经很大了,而且吴则卿个子高,脚再小也不会小到哪里去,张烨一直认为脚码稍大一点的女人,穿起高跟鞋来会更好看,尤其是这种修长的细高跟,脚太小真的穿不出味道来,整体感觉会太显得“头重脚轻”了。
咔咔咔。
再拍了三张。
张烨算是大饱眼福了,然后开始提议道:“那什么,这身衣服也照了不少了,要不您换一身行头?”
吴则卿嗯道:“可以,你看看衣柜里,哪身合适。”
我看?
我看就我看!
张烨求之不得呢,见吴则卿扶着毯子站起来,他就自己走到衣柜前,拉开第一个门,上面放着五六个包,下面都是鞋子,看牌子,吴则卿显然不是那种追求名牌的人,里面竟没有一款是国际大牌的,好像国产的多一些,应该都不贵,而且也不多,对一个女人来说,对一个吴则卿这种身居高位的女人来讲,五六个包那简直太少了,就是寻常老百姓有七八个女包都不多啊,这些包,颜色和款式都很温和,很配吴则卿的气质,鞋子也是,不过鞋子的品牌不好认,张烨也不懂,就不清楚了。
我找找啊。
这个?这个不好。
诶,这双鞋不错啊,米白色的,尖头,但是前头比较宽,后面露出来的比较多,脚腕上还有个小带儿要系扣子,会显得脚好看。
定了,看看衣服吧。
拉开第二个柜门,里面都是衣服裙子,有冬装,有夏装,既然是照相的话当然不会选冬装,肯定是夏装或春秋装为主,张烨对待“艺术”也十分认真,找了很久,才确定了自己心仪的一身款式。
上衣,他给吴则卿选了一件米白色的小毛衫,没领子,前胸那里不算低也不算高,很适宜,也很温柔,而且跟米色高跟鞋的色彩是一模一样的,搭配起来不错,至于下身,张烨帮她挑了一条有花色的长裙,长裙大概是到脚腕子往上还要高一点的位置,其实张烨看来,这裙子设计的初衷应该是到脚踝的,不过吴则卿腿长啊,穿上肯定会短出六七厘米,但刚刚好,不然长裙太长的话,高跟鞋那里就显不出漂亮了,留一些小腿出来,更显得高挑些。
“选好了,这样行吗?”张烨把衣服拿出来。
吴则卿看后,笑笑,“你还挺有品位,这一身不错,好,就它吧,还有什么?头发要换吗?”
张烨端详一番,“这身比较温婉,头发最好能往下扎一点,我个人觉得不用扎那么高,当然,还是以您为主。”
吴则卿随和道:“听你的。”
张烨加了句,“对了,丝袜不用脱。”
“可以。”她道。
张烨便搓搓手,“那您……换衣服吧,我出去避一避,我就在外面,好了的话您叫我一声就成。”
吴则卿点头,将衣服拿起来坐到床上,弯腰低头,脱掉了脚上的高跟鞋,开始换了。
张烨赶紧出门,给她把房门关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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