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说抱歉,林书雁没法再开口。晚上他点的低度数的酒,虽然喝了两杯,但除了有点热外,并没有感觉不妥,至少没醉。
只是他不清楚自己还有多少余量够常湛折腾,便说:“我喝不下了。”
“那看我喝。”
常湛固执得让林书雁感觉他是只渴求陪伴的幼兽。
两人就在路边站着,正是街角,第一家酒吧的生意总是异常好,以至于来往的人都要多看他们几眼,以为这是酒吧新出的揽客手段。
林书雁被来往的人看得不自在,他实在不大喜欢酒吧的氛围,至少今天选的这家他不喜欢,想了想说:“非要喝,那就回家喝吧。”
见他妥协,常湛立刻情绪回温:“那你陪我吗?”
他简直是活祖宗,不陪能行吗?如果非要把这种境地打个比方,那一种选择是引狼入室,一种是羊入虎口,想了想,林书雁还是选了第一种。
“去我家吧,我那儿还有瓶葡萄酒,要是你不喜欢,就自己再买瓶带过去。”
其实常湛猜到他是不喜欢酒吧的环境了,毕竟像林书雁这样的人,常年呆在图书馆和实验室,很少来这种娱乐场所,这里的音乐只会让他心烦意乱。
不过他也没想到林书雁会纵容他去家里,常湛还记得上次去他家,是自己找理由非要上去的,林书雁虽然没拒绝,但也表现得有些抗拒,甚至好几次想赶他离开。
显然因为他的温柔圈套,猎物的戒备放低了。
可他又不想跟以前那样,把林书雁当做他的猎捕对象。因为捕获猎物需要手段、狡猾、陷阱,这些会伤害猎物,而这次他只是想诱导、牵引、甚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