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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闷久了,鹿黎的额头上出了点细汗,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害羞,但这次鼓起勇气地抬起头,看向林斯屿问道:“……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林斯屿屈起一条腿靠在床上,他顺手去给鹿黎擦汗,低声地说,“看见鹿鹿说也喜欢我,我好开心。”

鹿黎紧张地揪紧床单,连眼睛都笨得不知道眨一下了,他小声地说:“那我们现在是男朋友的关系了吗?”

“当然是。”

空气又安静了几秒,他们的视线焦灼地对视着,林斯屿也是第一次谈恋爱,还是和自己喜欢那么多年的人谈恋爱,他一时之间大脑也是空白一片,说什么都觉得错,做什么也都觉得错。

林斯屿只知道自己有点想亲鹿黎,但他已经做错过两次了,不能做错第三次,所以他只是伸手牵住了鹿黎的手。

他牵得很小心,但不敢用多大力,像是把鹿黎当成了什么易碎的瓷器。

“鹿鹿。”林斯屿喊他。

鹿黎红着耳廓应:“嗯。”

一遍不够,林斯屿又喊:“鹿鹿。”

“……嗯。”

他喊了好多遍,鹿黎也不会不耐烦,跟着应了好几遍,每应一次耳朵就红一点。

到了最后还要被林斯屿捏着耳朵问:“为什么鹿鹿的耳朵那么红?”

鹿黎绷直背想要推开他,抬手又觉得林斯屿的男朋友身份完全可以对他动手动脚,他只是紧张地把手捏成拳头说:“因为你一直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