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骆景修最痛恨自己的一点。
无论莫谦做了什么样的事,无论他是如何绝情地一走了之,无论自己是多么伤心欲绝,在过去的三年里,依然没有在哪怕一个瞬间,能忍下心去恨他。
骆景修承认,从最开始接触莫谦起,他早已暗存三分私心。
莫谦是一个发光体,张扬却不刺目。骆景修从真正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将他认了出来。梦里的景象头一次走进现实,巨大的喜悦令他一时间发了怔。
是该去打个招呼吗?
骆景修一颗心嘭嘭直跳,不敢看他,眼睛盯着摆放在食品柜里的红油猪耳朵,只觉自己的耳朵也被烧得红彤彤、热辣辣的,已经彻底熟透。
老师已经暗示过今天莫谦会来,骆景修穿上了他现在最好的一套衣服。此时借着玻璃的反光看了看,突然又觉得还不够好。
莫谦虽然在三年前的杂志采访上说自己喜欢白色,但他喜不喜欢别人穿白色?
骆景修其实早已对今天的会面做了准备,仔细斟酌过该说什么样的话,用什么样的语气。莫谦接受过的采访不多,但通过那些,也已经可以找到足够的线索,拼凑出莫谦更喜欢什么样的人。
他喜欢的人眼神干净,目标纯粹,可以不用锋芒毕露,但必然要有恰到好处的聪明。他平等对待他人,虽然有些小小的自信过度,也并不希望别人过分崇拜自己。因此既要表现得不卑不亢,又要展示出真诚的敬意。
同时,他还有些对于他那个地位的人来说过于旺盛的正义感与同情心,带着少年的顽皮与一点特有的恶趣味。遇到不公正的事情,他很难忍住袖手旁观。
自己的部分很好完成,涉及到同学的部分也并不麻烦。虽然最终还是因为过于紧张而出现了小小的纰漏,不过从结果来看,骆景修完成得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