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铭无语地点点头,表示真叫这名字。
“蓝程……我的天,牧哥,我要是跟你合伙,是不是叫蓝翔啊?”马翔忍不住吐槽道。
蓝牧大怒道:“滚蛋!”
……
蓝牧第二天醒来时,头痛如裂,昨晚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还能坚持着回家也算是厉害了。
不过宿醉的感觉极度难受,下了床想去洗漱一番,突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鼻子塞住了,喉咙也痛,额头发烫,好像发烧了。”
蓝牧摸了摸额头,忍不住咳嗽两声。
“好久没喝这么多酒了,昨晚莫不是着了凉生病了。”
“啧啧,还没开始奋斗呢,身体先病倒了,我可真是的……”
蓝牧自嘲一笑,突然心念一动,变身为白毛狮子。
感受到身体澎湃的力量,之前的鼻塞头晕的症状统统消失。
“啊!爽啊!就是肚子饿!”
蓝牧就以白毛狮子的形态打开冰箱,一股脑地把里面积存的香肠腊肉什么的都拿出来吃掉了。
“不饱啊!味道也比野味差远了,看来以后要在家里常备肉食,变身后可是大吃货,不会养不起吧?”
蓝牧给白毛狮子形态补充了一下能量,就直接变回人类。
再看人类形态,宿醉没有了,头晕没有了,发烧没有了,鼻塞也没了。
恢复到最健康的身体状态,神清气爽。
“真方便啊!”
“咕噜噜……”
蓝牧肚子饿得咕咕叫,这才想起来,人类形态的自己还没吃东西呢,昨晚吃得夜宵恐怕全吐了。
“算了,出去吃吧,这都中午了。”
蓝牧现在是无业游民,不用像以前那样天天跑口采访,撰写稿子,好久没这么轻松过了。
他住的地方位置很好,附近就有个小广场,那里有许多商城、超市和快餐店。
走进一家快餐店,吃完一人份的快餐后,他竟然还感觉不够。
“难道白毛狮子的饥饿感传导到我身体里来了?”
蓝牧又吃了一份快餐,不够,又加一份,第三份吃完才堪堪饱了。
“我这食量比以前大多了,难道每次用能力修复人类身体,就需要通过进食补充能量?”
“不过这样也不差,大不了比以前多吃两份快餐而已。”
走出快餐店,蓝牧直奔附近的电脑城。
他准备配置两台不错的电脑,顺带去电信办个光纤。
蓝牧穿插近路,拐过两条小街,突然听到前方有争吵声。
抬眼一看,一名少女闭着眼睛,手拿拐棍不停地挣扎。
一对中年夫妻拉扯着她,嘴里还说着:“你瞎跑什么?还不赶紧跟我们回去?”
那少女约莫十八九岁左右,看起来像个高中生,长相清秀,素面朝天,头发也只是随便扎着,跟其他蓝牧印象中的高中生少女气质截然不同。
衣服穿着也很简单,大概就只是三十块钱的t恤和牛仔裤,最大的特点就是皮肤很白,似乎很少出门晒太阳。
只见她声线很轻柔,但此刻却面露倔强的高声道:“我不回去!我要去找我妈妈!”
“你妈早死了!”那中年妇女尖声道,说完还一脚踢掉了少女手中的棍子。
那少女听了这话,挣扎地更厉害了,那对夫妇一不留神让她挣脱,可她刚转身就跌跌撞撞,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
“我妈没死!你们都骗我,她肯定没有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