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两人也都出现圣痕,苟爷的圣痕在左肋,冒出一个十字架般的钉痕,淌出血来。
至于墨穷,低头寻找伤口时,只感觉双眼猛然剧烈酸痛,然后流出泪来。
不,那并不是泪,墨穷手一摸,乃是杂有玫瑰花香味的鲜血。
“竟然是流血,不是天然气吗?”墨穷嘀咕道。
凯瑟琳说道:“这种血液,是在特性下强制流出的,并且保证是玫瑰味的鲜血。”
“就像它在尸体上的效果一样,不管你体内是什么血,流出来的瞬间被转化为它规定的状态了。”
尸体怎么会有新鲜血液呢,但事实上尸体的圣痕所流出来的,却也是鲜血。
墨穷揉搓着自己的血泪,从自己体内流出来这样的鲜血,他好久没看到了。
圣痕就像是个转化口,天然气从中流出的瞬间成了鲜血。
“果然我最低啊,450bs。”墨穷操控着脑海中映照出来的电脑。
三千六百兆的带宽,也比公民要高了,但和乌云墨相比,还是差距不小。
除此之外,虔诚也影响着配置,墨穷脑海中的电脑比蓝白社内部流通的电脑都还要好些。
“苟爷,你肯定比我高,多少啊?”墨穷看向苟爷。
“唔……”只见苟爷把玩着神像,目视前方,半晌才道:“我感觉……这是一台超级电脑。”
墨穷眼睛一亮道:“能不能给个参考数据出来?”
苟爷闭上眼睛,小手紧握,似乎在忙碌什么。
过了十分钟,他才说道:“我刚才编程,做了个小软件,测试了一下我这台电脑对外的最大传输速度。”
说着,他咧嘴笑了,看向众人露出小虎牙道:“1048500bs。”
“……”墨穷一呆,随后惊道:“多少?一百零四万?”
合着乌云墨和凯瑟琳那都算是正常的,苟爷这才是天花板级的对收容事业的虔信。
世界上最快的网速也才14tbs,且并不稳定,苟爷观想的这台,就是稳定的1t了。
这种级别的传输速度什么概念,蓝白社总部网络的稳定下载速度最高也才15gbs。
苟爷现在的状态,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一台联网的超级电脑。
“可惜操作起来还是挺麻烦的,也就是一台不用手操作的电脑而已。”苟爷说道。
使用计算机神在脑海里投影电脑,并不是让人变成电脑了,那是两个概念。
只不过是从用手操作,变成用意念操作而已。
人眼并不是摄像头,人脑也不是每秒几兆字节的输入器,并不能把自己看到的东西输入到电脑里。
以社员们的反应速度,最多达到每秒二十到三十个字节的输入,每分钟一千两百的a。
观想电脑虽然能联通大互联网,但彼此也并没有局域直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