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开!”
“利用掩体!”
暴徒接二连三的有人倒下,刚开始还以为是他们站位密集,对方盲射运气好。
但很快就发现不对了,不管他们怎么躲,电极都会射到他们身上。
有的人甚至躲在掩体背后,都被电极甩了个弧线打在身上。
“子弹拐弯?”
“啊,这是贝斯特小组?”
暴徒们意识到,之前扔飞刀的人此刻就在那门里阻拦他们。
“使用餐刀和泰瑟枪?我知道了,他没有武器!这只是个预备役。”
“不用怕他,给我炸!”
墨穷射倒十几人后,把照片往口袋里一塞,用手机伸出去一看。
就见三颗手雷从暴徒们的一个掩体后扔了过来!
根本来不及多做他想,他立刻探出头去用眼神确认,手上砰砰两枪。
这两枪分别击中一颗手雷,犹如打桌球一般将其撞开。
两颗手雷本就没抛出多远,被这一撞,就更是飞不过来了。
但紧接着泰瑟枪就没了动静,墨穷一惊,就知道没子弹了。
“还有一个!”
那手雷还在下落,墨穷能看得清轨迹,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爆炸。
扔枪去砸肯定是来不及了,他把枪扔向架枪的人。
对于手雷,来不及多想,他一个鱼跃,把手伸得挺直,大半个身子冲出去拍向那手雷。
这是他大学期间,已经重复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动作。
砰得一拳,手雷被他用一个守门员冲顶扑球的姿势撞走,下一秒就飞到了那掩体上方。
他亲自撞走的东西,自然是比间接碰撞走的东西要快得多。
这手雷丝毫不减速地飞到掩体上方时,另外两个手雷还没到。
三颗手雷先后爆炸,大量的弹片杀伤将掩体后的人炸倒一片。
但这一幕墨穷看不到了,掩体后已经有人架枪射他,若不是他跳出去的同时,泰瑟枪已经怼上头盔并挤碎枪体射中对方眼睛,然后他第一时间缩回门后,一定会被架枪的人命中。
此刻墨穷催促着众人赶紧上楼。
他不敢在此久留,利用泰瑟枪只能拖延一段时间,还不如那手雷造成的威胁大。
对方这次是手雷反而炸到自己,下次肯定就用火箭筒了!
这不是拍电影,火箭的轨迹是绝对看不到的。
如此近的距离,火箭发射的瞬间会炸到目标,其速度比子弹慢不了多少,人眼根本不可能看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