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该写的东西都写完啦。
在该结束的地方结束是作者的美德。
虽然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但我信奉的那一套似乎还是小时候看动画片传递给我的东西,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没有什么是努力以后还做不到的。如果努力不够的话,就更努力一点。
有些时候过于天真幼稚、甚至可以说是中二的想法,会在现实中处处碰壁,但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其实每个人都是在奉行自己与众不同的一套价值观,以此为标准做出各种各样的选择,并赌上自己一生去实践它的正确性。
我至今仍然是那个十三岁的初中生,坚持世界上有着绝对美好的东西,是我在年复一年的现实中可以紧紧抓在手里的一点浪漫。
诚然,越长大越会意识到很多东西都不是天长地久的,第一次喜欢的动漫角色会抱着她喊老婆,后来才发现人可以(同时)有很多老婆。小学的友谊都互相许诺是一辈子的友谊,等大家长大以后就不再相信一辈子的东西。大家默认会在某个十字路口分别,然后挥挥手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但我是个喜欢很长久的人,我喜欢的东西,过了十年八年仍在喜欢着,哪怕已经很久没有想t 起它了,无意间看到的时候,又会回到最初喜欢得不得了的心情。
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喜欢”是一种终生技能,就像游泳和自行车,学会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
我喜欢你,不是三十年,三百年,三千年,而是三万年,直到沧海桑田,久到时间都失去了意义,久到我也失去了意义。
久到只剩下我对你的喜欢,历久弥坚,至死不渝。
关于萧九辰,他是个惯于等待的人。
他人生的前三百年,一直在等待一个渺小到几乎不存在的希望。所以他后来才会在无尽漫长的岁月中,选择继续等待,等待一个不会回来的人,他会一直等下去,等到死为止,就像他曾经用三百年等来人生中第一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