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本凡铁,因执拿而通灵,因心而动,因血而活,因非念而死……”
贫民区的巷道里,穿着漆黑雨衣的菲莉挥舞竹剑抵挡流浪汉的木棍打击。
贫民区是本世纪修建,在那个时候是最好的城区,大多数都是六层小楼房,但距今七八十年都没有翻新过,也恰好错过电梯普及的好时代,再加上珈世的市中心逐渐转移到其他新城区,有钱人都搬走了,这里便逐渐变成底层人租住的贫民区。
物业管理在这里是不存在的,违章棚改到处都是,交叉的电线晾着衣服,翘起的石板跟陷阱一样一踩就爆出污水,墙上满是斑驳脱落的墙灰以及极为可疑的水痕,酒鬼的呕吐物和不知道是甚么生物的粪尿在地上铺成一层又一层的包浆,如果那栋居民楼的下水道爆了那更是一场狂欢。
当流浪汉说要在这里修炼剑术的时候,菲莉人都傻了。
在她的印象里,修炼剑术应该要在干净整洁的宽敞道场,穿上防护套装,充满仪式感地进行训练。
不过对方毕竟是穷到风餐露宿的流浪汉,菲莉也不指望有那种环境,但河堤或者公园的宽敞平地也是免费对大众开放的啊!
但流浪汉几句话就给她噎回去:“你是用来比赛还是拿来实战?”
“平地?实战的时候你是不是要提前扫干净地上的石头?”
“宽敞?喜欢大开大合你为什么不用锤子不用斩斧?实战的时候你能保证自己旁边没墙没树没别人吗?卡肉卡刀的时候你是不是要弃剑转徒手?”
“防护?我倒是不介意你穿着铠甲到处走,只要你也不介意被别人当成傻子。”
虽然很不客气,但听起来确实有几分道理,所以菲莉特意弄来一件黑兮兮的雨衣,既可以用来遮挡自己的相貌——她对自己的吸引力还是有点数的——更重要是不怕脏,溅到污水也不心疼。
于是乎这个月来,贫民区的人便每天看见两个流浪汉疯子在巷道里打来打去。正常人是断然不敢跟疯子打交道,而敢找疯子麻烦的混混简直是菲莉的经验包,一来二往大家也习惯了。
啪!
流浪汉一脚踢飞半块地砖,等菲莉用竹剑点碎的瞬间,他忽然将木棍投掷出去,双手拿起旁边的扫把,以双手巨剑的姿势狠劈下来!
菲莉刚躲开木棍,就看见扫把狠砸下来,而且攻击位置恰好是她的右侧,那里是她力矩最短的区域,她大多数肌肉都难以发力,如果非要硬挡肯定竹剑脱手!
“哈!”
她一边大喝一边后退,以斩切的方式击打扫把!但对方远比她有力,双臂也比她长,双足腰部肩部发力也远比她好,一力足以破十巧,她根本不可能斩切成功,反倒是扫把上的力度会沿着竹剑震伤她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