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没事……”撑着电线杆,谭加达狼狈起身,少了手掌揉抚的额头,亮出一个大肿包,呈现怵目惊心的红紫色。
席之娴骇然的睁大了眼。啧啧啧,那看起来就好痛啊!
“你撞到头了,真的没事吗?”她不禁再次确认。倘若真有事的话,她可以帮他去通知他家人,不会吝于日行一善的。
“我很好,真的……”话还没说完,一管鼻血就唱反调似的从他鼻孔里流了出来。
美眸惊恐的更加圆瞠,几乎跟铜铃一样大。“那个……”她迟疑的指了指他的鼻子部位。“你在流鼻血耶!”
都已经流鼻血了还说很好?是脑袋撞到秀逗了吗?
谭加达直觉的抬手抹去人中处温热的液体,继续逞强。“哦,这个没关系,流流血促进新陈代谢。”
这是什么说法?
席之娴一愣,随即看不下去的摇摇头,动手解下自己颈上的领巾。
“喏,给你擦。”她大方牺牲领巾,给他清理血渍。因为之前曾去料理亭消费几次,和他有过几面之缘,所以她忍不住揶揄调侃:“你这种骑法是被人追杀,还是被鬼吓到?”
他困窘的别过头,默默擦拭。
丢脸丢到家了,可是怎么办呢?既然已经行动了,又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若是半途而废就太可惜了!
“我……因为要赶着追妳。”他窘赧的嗫嚅。
正因如此,才会卯起来狂飙啊!
“追我”她讶声重复,看着他的目光里添了抹纳闷。“有什么事吗?”严格说来,他们俩根本算不上认识啊!
谭加达擦拭手上的污渍,小心翼翼的把信拿出来,宝贝似的抚抚信封上的绉折,慎重的递向她。
“要给妳这个。”好紧张,他心跳加速。
信?没事给她信做啥?里面该不会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吧?
席之娴任那信悬在半空中,不敢轻易接受,防备地问:“那是什么?”
顶着额头上红紫的肿包、人中处残留的血渍,谭加达扬起腼笑容。“我写给妳的信。”
“有什么事你现在直接讲就好。”她还是没伸手接下。
他愣了愣。好吧,信都写了,直接讲就讲吧!
人生总是由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累积的,他现在就是第一次喜欢上异性、第一次写情书、第一次告白……
深吸一口气,怀着满腔热血,他目光灼灼的凝视着她,既忐忑又认真的吐露心声──
“我喜欢妳,请妳跟我交往吧!”说完,见她美眸瞬也不瞬的看着他,他心跳加速,屏息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