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没想到安全带卡扣才弹开,右手手腕便被一旁横冲出来的胳膊拽住硬扯了过去。
湿热的舌滑入口腔,敲开唇齿。
刚刚那个吻显然结束得让雁空山不是很满意,这会儿将车停停好,找个无人的角落,不过是要继续之前未完的事。
以前我观看影视作品时,对其中的吻戏总是很难理解。两个人嘴对嘴舌头吐进吐出的到底有什么乐趣可言?这种行为真能让人感到舒服吗?
这样的疑惑一直伴随我的青春期,而如今当我真的体验过了,才明白过去的自己有多不解风情。
果然是小孩子才会有的无聊问题。
这当然是很有趣也很舒服的一件事。在没有办法更亲密前,这是宣泄过多情感与渴望唯一的方式。它是另一种形式的肉体结合,是情绪饱和后的必然选择。
如果说“粉色”是爱情的血液,那“吻”便是它嘹亮的歌喉。或款款深情,或嘶声力竭,只为向世人传达那些浓烈又自我的爱意。
车厢里的温度在上升,雁空山握住我手腕的力道逐渐加重。
虽然我们是待在密闭的空间内,但车在马路上,随时都会被经过的路人注意到,这使我没有办法很好的集中精神,总有几分提心吊胆。
雁空山的气息越发粗重。相比恋人间的温存,他的吻更像是饿了一个月没有食肉的野兽在解馋,因为太过垂涎,饿到牙齿都发痒。全副心神被眼前的“肉”所吸引,连我不时的走神都没有发现。
其实有一点他说错了,我不是胆子够大,我只是太喜欢他了。
但凡我喜欢的少一些,可能在他第一次拒绝我的时候我就放弃了,也不会有今天。
缠绵的吻落到脖颈,牙齿研磨着脆弱的肌肤。
野兽能够听到皮肤下血液流淌的声音,嗅到它们凝聚出的芬芳。他反复地啃咬我颈侧的肌肤,好像在找下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