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桃色相悖 迟雎 1854 字 2022-08-21

天选之子。

这什么?也太狂了吧?

“高中的时候打球打得比较疯,喜欢詹姆斯,就纹了和他一样的,当时觉得真的很酷。”沈泽笑起来,“不过詹神是詹神,我只是个普通人,所以现在看起来就很傻了。”

“你不是普通人!”林砚生嘴比脑更先行动。

沈泽他这么厉害,才二十六岁,“青年才俊”这个词用得烂俗,可林砚生确实再找不出什么更合适的了。

“我是。”沈泽重复着,没有用很大的气力,是成年人的严肃冷静。

他顿了半晌才开口:“但你不该是。”

林砚生脑袋嗡嗡的响。

“小林,我看过你们校乐队的现场。”沈泽凑近了林砚生,“你很出色。我见过的这个年纪里,你是最好。”

“你见识太少。”林砚生干巴巴地说着,耳边像是像是有一列蒸汽火车轰鸣而过。

初六的清晨,林砚生在后颈刺下了“WITNESS”。

见证。

那字样同样来自沈泽崇拜的詹姆斯。

或许那纹身师是个新手,反正纹身真的很疼,林砚生打死也不承认他淌下了几颗生理泪水。

他抱着吉他走在萧条的春假街上,手贱地摸了摸后颈的凸起,冰凉的手指却引发了热辣的痛感。

突然地意识到什么,他开始小跑起来,去找谢锐练习。

他要让沈泽见证,见证那日说的话,不会只是一个谬错。

升高三的暑假,校乐队拥有了迟来的队名,叫Wilderness。

典型的青少年颓废风格的浓缩精华。

起因是在那之前,谢锐准备编导的集训,林砚生挣扎在理科海洋,两个核心人物险些在不堪重负要说放弃。

一次练习里,林砚生在学校练习室等到快要门禁,都还是没有一个人来。

林砚生干脆将灯关了,躺在木地板上燃起一支烟,他想学沈泽持烟的手势,却弄巧成拙夹落烟支,烫在手臂上。

他翻坐起来,看向镜中的自己,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

果然是这样!无论他做的什么事情都是无用功!他早该发现的。努力有什么用?还不是像个跳梁小丑。

零零碎碎的糟心事全部融上脑,关于的都是青少年纯情的忧愁,譬如数学还剩一张半的卷子,物理还有三页电磁学没有写,沈泽又出差了,因为头发太长明早的集会又要被教导主任训了。

顿时烦闷让他不堪一击,林砚生疯了似的,想用手掌去熄烟,幸好被谢锐拦住了。

“你他妈还知道来?”林砚生抬头看见刚刚才出现的谢锐,斥道。

“我集训,才下课。”谢锐解释。

“算了!我看都算了!做什么乐队?浪费时间。”林砚生像是找到了泄气口。

谢锐眼间的疲惫可见,但林砚生的尖锐话语并没有成为压垮他的稻草。他没有开口,坐到林砚生旁边,拿出手机,放起Oasis。

林砚生熟悉得很,绿洲这一张专辑,是他小学毕业时,存了一个多月的零用钱去买的,为此他还要戒掉可乐长达一个月。

一首再一首,两人都不再开口,直到整张专辑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