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问津说过,追老婆首先要有十足的耐心,其次要有不要脸的精神,最后还要有一颗大海般宽广的心胸,盛丘把这几句话记得十分清楚,立马爬过去重新坐在媳妇对面,换个说法问:“跑步那么累的事情,你确定要自己做?”
申冬皱起眉,盛丘又问:“真的确定?”
申冬想了一会儿,锤了锤自己缓过来之后有些发酸的腿,眼珠子一转,又使起了坏心思:“那你每天都比我多跑三圈,我歇了你不许歇。”
盛丘皱着眉思考了一下,发现申冬意识到他的为难之后更加高兴才故作勉强的答应说:“好吧。”
“看在你锲而不舍想跟我做朋友——”申冬把矿泉水瓶送出去。
“谢谢你还愿意跟我玩。”盛丘跟他碰了一下杯。
申冬得意一笑,盛丘也淡淡弯了弯嘴角。
申冬胖的不明显,瘦的倒是很快,两个月那张脸便又精致了起来。初中谈恋爱的还不错,申冬也十分不屑,他爸说了,他以后要是有本事,公司就全部都交给他,作为一个未来要做大生意的人,他不愿意在该学习的时候去做这些没用的事情。
情书收了一抽屉,倒反而廉价了起来。
自然,那问也不会轻易给了,年纪渐长,申冬也不好说自己年幼无知跟人家亲亲的事儿。
他瘦下来之后便不再跑步,但因为心里记恨着那个“魔法的吻”,他还是让盛丘每天都跑,这个盛丘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都不反驳他。
申冬很开心,因为人家的亲小弟都没他家盛小弟最听话!他当大哥可有风范了。
然而盛丘想的却是——
喜欢一个人就把他宠的无法无天,当谁也受不了他的时候,他除了你别无选择。
于是申冬的王子病便这么日积月累下来了。
升高中那年,申冬十六,盛丘十四,他越长越好看,气质也越来越好,追他的人自然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