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使人的耳朵灵敏,静谧使低喃无处躲藏。
莱恩斯寻声去看向安德烈,对方却只是眯着眼睛盯着幕布。
他想询问时,钢琴乍响,大提琴也开始演奏。莱恩斯注视着安德烈,最终扭过头,重新观赏舞台。
安德烈的目光追随舞台,最终幕布景灯光明亮,场景空旷。
座椅和长大了的男孩在中央,宛若万众瞩目的神。
安德烈目光一紧,如矫捷的野兽向莱恩斯所在的反方向走了一大步。
于此同时,在他原来后背所在的位置,多了一把闪着光的银匕首。
“在我孩童时……”台上的演员开始说台词。
安德烈没有心思注意,他的耳朵听到了别的声音。
“好久不见,哥哥。或者我该叫您,父亲?”
“好久不见。”安德烈偏开脑袋,冰冷的银匕首贴着他的颈侧,“德里克。”
作者有话说:
大家可以记一下德里克这个名字哦!
第三十六章
“我得神的旨意,在世间行走。愿神的话永传!”
慷慨激昂的陈词讲完,盛大的音乐奏响。
德里克裹着斗篷,里面穿着医师的服装。
匕首虽然贴在安德烈颈侧,但他清楚这样一种利器根本无法伤到一位亲王。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今日的目的已经达成。他是着场盛宴的赢家。
“没想到您沦落为和人类为伍。”德里克贴近安德烈,语气轻佻,“连心脏都丢了的败类。”
“我会如您所愿。打败你,替代你,拯救你。”德里克的身子好似拥抱一样环着安德烈,嘴角蹭着安德烈的脸庞,仿若亲密无间的恋人。
安德烈平静地看着舞台上的演出。
那里欢歌艳舞,得神拯救的人们喜悦,狂欢。
舞台剧里每一个情节,每一个场景,安德烈都能在遥远的记忆里找到对应的点。
这不是一场传教的演出,还是一次挑衅和宣战。
这符合德里克的行为范式。但不巧的是,一且符合德里克审美的,都令他作呕。
安德烈偏开脑袋,躲过过于亲密的接触,“心脏是我送出去的。比起被你这种低微的血族吃掉,放在猎人陈列馆,似乎更有美感。”
“我们之间有些误会。血族的事我从来不想掺和。如果不是和人类有约定,你的这破地方,我根本不回来。”
安德烈看向半盖着兜帽的德里克。他有一头棕红色的短发,高挺的鼻梁和深陷的眼窝让他的脸色看起来极差。
脸上肆意的笑容使獠牙露出,安德烈可以想象其上浓厚的血腥味。
这是个十足十的疯子。
如果德里克不够疯,想必不会有幸成为一名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