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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埋葬那个他称之为“父亲”的葬礼上,裴踏燕没有哭。在那个男人头七过后,裴踏燕背着一个小小的包,捏着那个和他有直系血缘关系的女人,悄悄给他的纸条,走出村子,走进了城市。
裴踏燕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讲过,后面的故事,他也拒绝去重新回忆。总之,两个月后,在那个城市的街头,多了一个流浪的孩子,没有多久,这个没亲没故的孩子,就被“贼头”看中,用一张芝麻饼诱骗到贼窝,贼头把半块肥皂丢进倒了半盆开水的水盆里,要他用食指和中指,把肥皂从水盆中夹出来,而且动作一定要快,否则手指就会被开水烫伤。
就是在贼头的教导下,他学会了察颜观色,他根本不需要懂什么心理学,挣扎在社会最底层,为了生存,他自然而然拥有了透析人心的本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学会了用笑容面对一切。
在偷窃失手被抓,被失主痛殴时,他会扬着一张笑脸,笑得比任何时候更灿烂;被贼头丢进小黑屋三天三夜,除了水什么也得不到,在被人拖出来时,他对着贼头扬起的第一个表情,依然是笑;他饿了会笑,他疼了会笑,他被人打会笑,他不停的笑,他用笑容面对任何人任何事,因为他清楚的知道,对有些人来说,孩子的眼泪与哀求,非但无法换来同情与怜悯,反而会让他们更加兴致高昂,对着一个孩子伤痕累累的身体,倾倒更多的暴力与伤害。只要他不停的笑,对外界的刺激没有任何变化,时间长了,那些人自然会觉得无趣,不再理会他这个傻瓜。试问,又有谁喜欢对着一块石头拳打脚踢,又有谁会无聊的对着一块石头不停吐口水,自说自话没完没了?!
那一年,他和干娘的初次相逢,他才十岁,在偷钱包时被人当场抓住,失主是一个脾气很坏的中年男人,当场就反反正正连抽了他十几个耳光,把他打得鼻血飞溅,当胸一脚更把身体瘦弱的他踹得倒飞出四五米远,重重摔在坚硬的水泥路面上,在皮肤上磨出一条条血痕。
周围的人都围了上来却没有人说话,贼头派出来监视他们这些小偷的监工,更是冷眼旁观一声不吭。等到那个中年男人打完了,自然就会离开,在众目睽睽之下,总不可能把他打死打残,他的年龄太小,小到了就算当少年犯都不够资格的程度,他又没爹没娘没亲没朋,孤家寡人一个,就算是把他送进派出所,在批评教育一通之后,也会把他再放出来,然后他在贼头的安排下,换上一个“地盘”,自然可以继续重操旧业。
这大概也算是年龄小的“好处”了吧。
中年男人终于发完了火,微微气喘着离开了,围观的人群也慢慢散开,就是在这个时候,裴嫣嫣走到了裴踏燕的面前,将一只装满小笼包的塑料袋,连同一双一次性筷子,外加一杯豆浆,一起递到了裴踏燕的面前。
裴踏燕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天,忘记在那个晚霞灿烂,天与地之间都蒙上了一层金黄色质感的傍晚,那个叫裴嫣嫣的女人,对着他盈盈一笑,就让周围的天地万物,都失去了光彩,只剩下她依然美丽的致命温柔。
他接过了食物,他吃得很慢,不是他不饿,而是这样,他才能在这个女人身边多呆一会,他慢慢嚼着食物,深深吸着气,嗅着她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感受着她的目光中,那纯粹的温柔与怜惜,他只觉得心神皆醉。
流浪在外这么多年,不是没有女人给他食物,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象她这样,笑得这样纯粹而干净,她没有趁机说教,用来彰显自己的正义和道德,她就是觉得他饿了,才会去偷别人的钱包,所以她去买了小笼包和豆浆,她的初衷就是这么简单,简单的就连一个十岁的孩子,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满脸温柔笑容的女人,明明在看着他,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眼神却渐渐飘忽起来,她明明仍然望着他,可是她的心,却透过他的脸,不知道落到了谁的身上,而她的目光,也随之更加柔和起来。
她静静的陪在裴踏燕身边,陪着他吃完了袋子里的小笼包,喝完了杯子里的豆浆,当她站起来准备离开时,她的衣角被裴踏燕拽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