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大丈夫(下)
这里是一间在晚上才会开张的大排档,说是大排档,实际上也就是老板在街边一个稍微宽敞的角落,支起了两三张上面沾满油迹,无论怎么擦,看起来都不太干净的饭桌罢了。
有钱的人当然不会来这种地方,顶着不断从大街上刮过的北风吃饭,这样实在是太不符合他们的身份。
经常光顾这里的人,就是一些诸如身强力壮又没有什么家庭负担,在忙碌了一天总算能略略享受一下生活的车夫、看着挺威风但是还没有学会敲诈勒索,一个月到头也领不到几个铜板的巡警之类,胃口够大而钱包挺小的客人。
在这里你可以拼上一份小菜,点上一碗面条,就能勉强塞饱肚子,实在不行的话,就叫老板再添上一碗不要钱的热面汤。
手头稍稍富裕的话,甚至还可以从老板那里买上一小杯灌进胃里,就会扬起一股辣感觉的烈酒,驱走钻进骨缝里让人手脚发麻的寒冷。
如果是几个人一起过来,也许还能加上一个炒菜,推杯换盏一番,再面红耳赤的发上一阵牢骚,最后打着酒嗝挥手道别。
回家呼呼大睡一场后,再日复一日的重复自己单调乏味,又没有多少钱可赚的工作。
雷震就坐在这个大排档最边角的一张桌子前,大排档老板挂在炉子上面的马灯,散发着晕黄的灯光,投射到雷震的身上,在地上拉出了一道长长的斜影。
当老板从竹筐里抓起一把豆芽,丢进油锅里时,在“嗞嗞”的声响中,一股油烟升腾而起,雷震落在地上的背影,随之变得朦胧飘渺起来。
聆听着锅铲碰撞在一起。 发出的金属声响,嗅着风中传送过来炒豆芽的香味,雷震舀起一勺蛋炒饭,把它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软硬适中地饭粒中,混杂着炒得喷香的鸡蛋,这种东西非常好吃。 更重要的是,这种食物不但让雷震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更让他觉得。 在这个时候,自己还是一个人。
雷震必须放慢探出勺子的节奏,才能让自己保持正常的咀嚼速度,用一种慢条斯理的动作,将宝贵的食物一点点嚼碎,再慢慢地咽进自己的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