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不着急,他不喜欢在酒桌上浪费时间,他从来不收手下兵送他的礼物,这没有关系,我听说他是一个孝子,老娘又多年重病缠身,家里早已经一穷二白。如果我请爷爷帮忙,迂回作战打通关节,他就算是看在自己老娘的份上,也得收下我这个纨绔子弟,对吧?
再说了,我是有点玩世不恭,但这绝不代表,我进了侦察连,终于圆了自己的梦,在训练场上付出的努力,就会比那些农村兵少。
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和计划,我继续在军营里玩着,直到,有一次,我穿着迷彩服,踏着高腰陆战靴,没有向上级报告,就走出了军营,出去逛街……
路边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群人围成了一圈。我大大咧咧的分开人群走了进去,结果正好看到四个流氓,才调戏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起来很漂亮,她明显被吓坏了,可是面对四个二十出头,显得孔武有力的男人,周围的人都敢怒不敢言。那个女孩看到我,看到我身上的军装,和代表某种特殊含义的陆战靴,她立刻扑过来,整整抱住了我的手臂。
而一个早就看过不眼的大爷,发现我的存在,立刻走过来,对我说:“解放军同志,这几个流氓光天化曰,调戏好人家的姑娘,你快帮管一管吧。”
管,还是不管?
这个问题,根本不允许我思考,女孩子死死抱着我的手臂,她的眼睛里满是得救的喜悦,她信任我,她信任穿着这身军装的我。而周围所有人都在用鼓励的目光望着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没有办法退。虽然我清楚的知道,以一敌四,我根本就是个菜!
看到我突然出现,再看看我身上代表特种兵的装束,四个流氓明显一惊,气焰也收敛了好多,但是双方一动手,在几秒钟时间,我就被打倒了。我到现在也不会忘记,周围所有人惊愕的面孔,还有那个女孩子根本无法适应眼前的变化,露出的无所适众,我更不会忘记,四个流氓一边在我身上狠踢,一边在嘴里说的冷嘲热讽。
“这就是解放军?”
“拷,还是特种兵呢,我艹,要这就是特种兵,那我就是特种兵他爷爷了!”
……
他们的冷嘲热讽,比踢到我身上的脚,更让我难受。就在这个时候,四个流氓突然被人打倒了。
一双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顺着脚往上看,我看到了一双充满不屑与鄙夷的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王大胡子。
王大胡子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真给当兵的丢脸!”
说完这句话,王大胡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从那一天开始,我打定主意,侦察连训练的时候,我就跟在一边照学。他们劈砖头,我也跟着劈砖头,他们十公里越野背重跑,我虽然第一次累得几乎晕倒,却用爬的动作,跟着他们回到了营地,就是在那一次,我终于在王大胡子的眼里,看到一缕鄙夷以外的情绪。
从此,我成了侦察连编制以外的旁听生。十四个月后,我已经可以单掌劈断七块青砖,在徒手格斗方面,我已经可以和王大胡子以外,任何一个侦察连的人打成平手。我达到了王大胡子招兵的标准,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侦察兵了。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走进侦察连,我在部队已经两年,也是一个班长了。有了资格,再加上爷爷在外界,不停的为我活动,我获得了从部队内报考军校的资格。用爷爷的话来说,有一个高起点,无论是想进侦察部队,还是进入中国终于有了的特种部队,都会容易很多。
我想成为真正的特种兵!
在我离开部队,进军校深造前的一天,我和王大胡子喝得一塌糊涂。在那一天,王大胡子明显喝高了,他拍着我的肩膀,送给了我几句话:“军人,就要像钉进木板里的钉子,钉到那里,就要钻进哪里!”
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话。
我在军校时,依然没有放弃自我训练,我的徒手格斗,在整个军校里是数一数二的,我的军事侦察技能,也让身边每一个学员都对我刮目相看,因此没少有女学员偷偷给我这个曾经的纨绔子弟塞情书。如果没有经历那一场改变我人生的打架,我真的不会介意,在学校里,玩出几场恋爱,但是,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临别赠言,我拒绝了所有的女学员,我要努力充实自己,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广州军区的“南国利剑”,或者成都军区的“西南猎鹰”特种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