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找话题跟他聊,免得自己陷入奇怪的思想旋涡里。
“我觉得蹦极是一种很能唤醒人自我意识的运动。”李乘说,“有时候我们被生活磨得像行尸走肉,朝九晚五地工作着,成了一个符号,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我点头,表示他说得对。
“在蹦极的时候,我能找回自己。”
我看向他,盯着他打量:“现在找回了吗?”
李乘冲我笑了一下:“差不多吧。”
“给我形容一下,你找回来的那个李乘是什么样?”
他迟疑了一下,我想我可能冒犯到了他。
“没事,不说也行,我们都得有点秘密。”
“很矛盾。”他突然说。
“啊?”
就在这时,一个路过的工作人员突然拿着拍立得过来,趁我们不注意,拍了张照片给我们。
李乘经常来蹦极,跟这里的人都混熟了。
“新买的,拿你们练练手。”工作人员把相片给我们,我接过来时画面还没有显现。
那人给了我们照片就走了,这地儿又剩下我跟李乘两个人。
刚刚的话题被打断,我也没再继续追问了。
我和李乘肩膀几乎贴在一起,靠得很近,等待拍立得的画面出现。
拍立得这种相机真的很有意思,它记录下某一个瞬间,然后让人耐着性子在这一刻缓缓地回味人生的前一个定格。
这倒是比数码相机跟手机都有趣味也更有意义。
我们俩静静地等着,然后一起见证刚刚那个瞬间重现在眼前。
我乱七八糟的白毛胡乱支棱着,实在不怎么美观,但李乘还是很帅,而且照片里面,他刚好在看着我。
我说:“这照片你留着还是我留着?”
我挺想要的,但就算我留下,最后也只能跟其他的遗物一起跟我长眠地下。
怪可惜的。
于是,我把它塞进了李乘的手里:“还是你拿着吧,放我这儿没几天就弄丢了。”
他说好,然后就真的一直用手拿着,直到我们打算启程回去,上车后他把它放在了车里的钱包中。
现在都没什么人用钱包了,李乘也只是用它装证件,然后放在车上。
我突然想,会不会多年后的某天,李乘要换车了,那时候突然找到这个钱包,打开看到了它。
那会儿我肯定已经死了,但他应该还能勉强记得我名字。
毕竟,像我这么冒失地蹿到他面前对他说喜欢的人,总归是能给他留下些许记忆的。
第16章
我发现,最勇敢坚强值得敬畏的是那种可以冷眼旁观人生苦难的人,他们看起来似乎很冷漠,也过分理性克制,但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生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