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那时刚刚失去父母的迟炀搬来叔叔家住,对面的凌家盛情邀请他去做客。

凌瑾只比迟炀大一岁,年纪相仿,理所当然地被两家家长撮合到一块儿玩。

那天,凌瑾穿着白色公主裙,坐在小花园里画画,安静到忘我的地步。

迟炀在旁边陪了会儿,实在无趣,就四处走动了两下,转角的时候,遇到了三岁多的凌琅。

琅崽崽肉嘟嘟的,个头还不高,像个灵活柔软的白面团子。

他先是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好奇地打量了一番前方绿眼睛的陌生大哥哥,然后发现新大陆般无比激动地走到迟炀面前。

三秒后,左脚绊右脚,“咚”的一下跌进迟炀怀里,差点把迟炀裤子给扯掉。

碰瓷技术堪称一流。

被不认识的小屁孩心安理得地霸占怀抱,迟炀哥哥表示非常无语,虽然小屁孩身上奶香奶香的,但他还是满脸嫌弃地低下头,对上了琅崽崽浑圆的大眼睛,里面水光濛濛。

他以为小屁孩碰完瓷准备哭,顿时如临大敌,刚要提着衣领把人丢开,只见琅崽崽把手伸进兜里,努力地掏了半天。

“哥哥吃糖,姐姐说小朋友要学会分享。”

琅崽崽的小胖爪上,躺着一枚小熊糖果。

迟炀没接,绷着下巴矜持道:“谁是小朋友?我才不是小朋友。”

对于一个三岁多的幼儿来说,迟炀这句装成熟的话大概有点难懂,但男孩子的胜负欲让他立刻奶声奶气地改口:“那我也不是小朋友!”

迟炀微笑:“不,你是小朋友,以后就叫你小朋友。”

被叫“小朋友”的凌琅气哼哼,但无法反驳,因为迟炀比他高一个头。

有天他问:“迟炀哥哥,我什么时候可以不当小朋友了?”

迟炀哥哥摸摸他的头:“乖,等你长到和我一样大的时候就不是小朋友了。”

如迟炀所料,天真幼小的琅崽崽相信了他的话,暂时接受了“小朋友”这个称呼,直到再长大一点儿才终于悟了这句话所包含的数学逻辑,只可惜为时已晚。

作者有话说:

本文不虐,是温暖轻松向的

迟炀从小就是套路王,套小朋友一套一个准

第3章

第二天,北高开学。

高二8班的教室里,一个敦实的身影正呼哧呼哧上蹿下跳。

“给我看看写的啥?哦~我亲爱的薛婕,你就像一片柔软的雪,闯入我眼睫……我靠,孙小胖当代大文豪啊!”一个男生捧着草稿本,声情并茂地朗诵上面的文字。

“还给我!”

孙小胖猛扑过去,还没抢下来,本子就到了另一人手上。

那人看罢竖起大拇指:“这文采实属无敌,书店要是没你的书,我把书店砸了。”

写满少男心事的草稿本被漫天传看,孙小胖一张憨厚的脸涨得通红,弱小可怜又无助。

而8班的大才女薛婕则静坐在一旁,黑着脸,唰唰唰做题,努力做出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

草稿本飞到了教室门口,被人一把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