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老妇人道:“这座小城,应该是当年洪荒为了对抗敌人,建造的外围哨所。而这种制式哨所,当年修建在洪荒外围,数量众多,有千千万个。”
林北辰咋舌。
千千万个可还行?
大荒神城的规模巨大,神灵们花费了无数年探索开荒,如今探明的部分,也不过是六七成而已,在所有神民和林北辰的眼中,这种级别的建筑,已经是神迹级别的巨城了。
结果这样的巨城,只是千千万万个小哨所之一?
顶多就算是一个莲花乡赤水沟子。
连大城市铁岭都比不上啊。
林北辰顿时产生了一种自卑感。
这么久了,我以为我已经是个人物了,没戏那个岛还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啊。
然后,问题又来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敌人,才能让当初的洪荒修建如此之多的哨所来抵御?
细思极恐。
不过林北辰对于考古没有什么兴趣。
“天外是否也有我这般又强又俊的美男子?”
他继续问道。
银发老妇人看了一眼他脸上的面具,道:“如果说大荒神城极其统治的疆域是一粒沙,那天外世界就是一片茫茫大漠,万族林立,修炼者如云如雨,像是这个小小哨所里面的统治者众神之父……”
说道最后,她没有把话说明。
但林北辰听出了言外之意。
山中无老虎,猴子……不,是虫子称霸王。
林北辰倒吸一口凉皮。
干。
到时候岂不是主神多如狗,父神满地走?
“而且,因为天地力量潮汐的不同,这里所谓的神灵,去了天外,实力不够者瞬间就会被天地之力挤压为齑粉,别说是成名,就连那里的普通人,都远远不如……”
“也就只有你们这里主神级的强者,到了天外,才能勉强活下来,至于活多久,能不能适应,哪也得看自己的意志力和机缘。”
“意志不强,魂飞魄散。”
“机缘不够,活不长久。”
银发老妇人知道林北辰在想什么,一口气说完。
太可怕了。
林北辰竖起中指揉了揉眉心,心想:打死我也不能去天外。
就在东道真洲猴子称霸王也
挺好的。
苟个几十几百年,开挂到一定的程度,也许可以找到回去地球的路。
到时候,带着一群老婆和更大一群的儿女,去看看父母亲戚,直接来一个狂炫酷拽屌炸天的衣锦还乡,岂不美哉?
地球和东道真洲来回穿,搞一搞走私,来一下直播带货,发财又掌权,岂不美哉?
想到这里,林北辰对于天外,也不怎么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