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窝可以换,饭盆不能换。
袁灼没有被从天而降的大馅饼冲昏头脑,他清醒得不像话。
他清楚温瑾对他的心意,可他更清楚自己的斤两,24K的纯金饭盆的太贵重了,现在的他并没有资格驾驭。
他跟温瑾差得太远了,他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无视掉他们之间的差距。
他若是现在坐享其成,仗着温瑾对自己的喜欢去做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肆意挥霍享受温瑾给他的资源,那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软饭精。
他还是想在他的街头疯跑拼命,靠自己的能力去干出点事业,或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没有足够的财力去给温瑾买一个像样的礼物,可至少他能赚出两个人的饭钱,至少他能拿自己挣得钱给温瑾买砂锅粥和大螃蟹。
袁灼是自卑,但他从不自怨自艾,这是他身上最可爱的闪光点之一,他仍旧是那个初来乍到的少年,对着城市的高楼大厦瞪起圆溜溜的狗狗眼,渴望着能靠自己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但凡是袁灼想做的事情,温瑾绝对不会阻拦。
他在本宅里歇了几天,请了医生到家里给袁灼换药,等到袁灼伤势见好,他就主动收拾了东西,打算带着袁灼回酒吧去住。
袁灼住不惯这里,本宅的装修是刑岩盯着弄得,明面上简洁简单,实际上哪个地方都没少花钱,袁灼在这的每时每刻都是小心翼翼的,连上厕所都是两个手扶着,生怕弄脏了地上的瓷砖。
爱干净懂规矩是好事,但温瑾并不需要袁灼谨慎成这样。
他收拾了一个小行李箱,除了几条睡袍之外什么都没带,刑岩给他送了衣服,他舍下一柜子高定名牌,换上袁灼的狗狗背心,又外头加了一件浅灰色的短款外套,还特意没系拉链。
“温哥,你不用……你不用将就我。”
袁灼套上一身黑色的运动服,他肩上的伤还没好利索,穿运动衫的时候得温瑾帮他。
他坐在床边,刚被温瑾擦干的头发还支棱着,温瑾站在他面前,背心上憨态可掬的小狗贴同他鼻尖对着鼻尖,惹得他心里发酸。
水洗到褪色的牛仔裤,简单便宜的帆布鞋,还有盖过脚踝的狗狗袜子,细细软软的头发重新在脑后扎成了一个小揪,显得格外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