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之后,他套上温瑾新买的大号睡衣,腿脚打摆,手脚顺拐,神情飘忽的从楼上下来,他手底下的马仔们正帮着温瑾重新安装店里的桌椅摆设,他们数目相对,面面相觑,换了新衬衫的温瑾刚好从外头回来,两只手里拎着满满当当的吃食。
给马仔们的是三荤三素的热盒饭,三十五块钱一份,城里快餐店的奢侈级配置。
给袁灼的是一桶看不出名堂的砂锅粥,底下沉着猪肝猪血,养气补身,一百八一份,百年老号,得打车跑过半座城,去一坐难求的私房菜馆定制。
温瑾不喜欢Alpha,温瑾不讨厌袁灼。
温瑾心里的老鹿翻了个白眼,比袁灼心里的小鹿翻得还白。
小弟吃肉,大哥喝粥,这个非科学事件震惊了在场的所有马仔。
以这帮小兔崽子没念过书的逻辑思维来看,温老板不给袁灼吃肉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袁灼目前只能喝粥,至于袁灼为什么只能喝粥,这个答案只能往下三路去找。
温瑾,一个轻易不出手,一出手就让袁灼保不住Alpha名声的狠角色。
当天晚上,城东大街小巷手机微信里疯传的八卦头条再也不是关越打算拿袁灼开刀一步步吞并城东的事业型新闻,而是一张配有“温老板,可了不得”的jpg表情包。
第5章 狗狗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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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家的粥,住人家的床,就得给人家卖命干活。
从城东混混头子到温瑾店里的打杂伙计,袁灼过渡得极其自然。
大概是老天看他人品还行,给了他一个福至心灵的时刻,他没有问温瑾为什么收留他,也没有问温瑾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他越过了表白、被拒、再表白、再被拒的流程,直接站到了离温瑾最近的位置,他不思考他们之间是否萌生了所谓的爱情,他只知道他是第一个被温瑾捡回家的狗狗。
不刨根问底是个特别好的习惯,袁灼顺水推舟,遂了温瑾得过且过的性子,不矫情不纠结,柴米油盐,一步到位。
温瑾买菜,他扫地,温瑾在后厨里炸厨房,他在前台薅着小混混的领子逼着人家还上欠缴的酒钱,温瑾端着炸薯条出来给人上菜,他半路打劫,两手并用抓着薯条就往嘴里塞,还得点菜的小马仔给他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