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易面无表情提醒:“你从上上上上上N个上次买的红薯就已经是熟的了。”
沈邪哈哈笑着:“是吗,原来我已经买过这么多回了!”
“是啊,你丫已经买过很多很多回了,”蒋易说:“看来年龄大了,脑子也跟着一块不好使了。”
沈邪咬了一大口薯肉,一如既往的香甜:“那你可得发挥中华传统美德,好好尊老爱幼,爱护爱护我这个上了年龄的老帅逼。”
蒋易憋着笑点头:“好的老帅逼。”
胡扯够了,沈邪才切进正题:“咱们去哪纹?”
蒋易扬了扬眉毛,迅速捏了一把他的手,笑道:“跟着我走。”
蒋易要带他去的纹身店藏在一个路面坑坑洼洼,环境比H市破烂之最百合街好不了多少的深巷子中。
巷子两旁景物似曾相熟,沈邪几乎一瞬间就记起来了,这地儿就是他刚来H市那天追毛贼冲进来迷了路,完了还碰上丽姐差点以为撞见鬼了的那条巷子。
故地重游啊——
而且还是因为这条巷子,他才能依靠着送丽姐回去的机会,就那么和蒋易顺理成章的熟悉了。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仿佛一切都是命里事先安排好了的。
蒋易听到他发出一声感慨,偏头问:“怎么了?”
沈邪看过路的没什么人,轻轻握住他的手:“没什么,就突然想感慨一下,缘分这玩意真他妈是个好东西。”
H市没什么稍微能够搬得上台面的玩意,但是你要说纹身这一块,可能全省那么十来个城市,还不一定有与之匹敌者。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这地方各种傻逼地痞流氓混子多,而这种傻逼混子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身上每一寸皮肤都纹上龙飞凤舞的图腾,好像这样干,对外才能昭告别人老子随随便便可以号令成千上百的小弟,丫的碰见我最好夹紧尾巴靠边走。
而对内则可以以此方式在小弟群体中,建立属于自己的一份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