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邪说:“因为我喜欢写作文,为什么会喜欢,因为写作文能让我肆无忌惮挑选某些散乱的词语组合起来,从而将我这世俗俗物无法展现的才华和魅力,以笔杆子完美契合写进去,供一方教书育人的蜡烛园丁一个班一个班的拿去做示范文,将它所蕴含的哲理和情感传播到一朵朵祖国未来花骨朵耳朵里,从而为我们社会选拔出一批又一批思想有深度的人才,甚至是天才!”
蒋易:“……”
彻底服了。
沈邪任劳任怨把丽姐母子两送回百合街,还帮着将仍旧睡不醒的丽姐背上楼安顿好以后,才准备去机场接某个白大小姐。
白灿灿那边很吵,这骚/妞生怕沈邪记不住她曼妙的身段,惊为天人的容颜,特地在电话里不歇一口气的嘱咐了她今天穿的裙子的款式和颜色,长发颜色和发型,今儿是什么妆容,走的什么风格。
甚至连她喷的名贵香水都一一告知了。
“邪神哥哥,我就是那个人群中最闪耀的那个,你可别认错我了啊,人家会很紧张的……”
“行了行了,我开着车呢,不方便说话,见面聊。”沈邪几句话说完,挂了电话,耳根子总算得到了一片宁静。
白灿灿家是开珠宝跨国公司的,十分土豪。
这土豪大小姐和沈邪从小一块长大,算得上青梅竹马。
而且此女十分事多,明明比沈邪整整大了一岁,一天到晚还邪神哥哥邪神哥哥的追着叫个没停。
这都还好,她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沈邪也懒得理。
然而最让沈邪头疼的是,老佛爷总是一门心思想要撮合他和白灿灿搭一伙过日子。
第一沈邪根本不喜欢白灿灿。
第二沈邪还是不喜欢白灿灿。
没什么原因,就是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