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谈一场长长久久的恋爱啊!你跟我在一起不就行了?
老实说,刚跟学妹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有兴奋和新奇,但仔细想想那段时间每天做的事,和跟凌良机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如果那也算是谈恋爱的话,那么算起来我们已经谈了十多年,而且大有无限延续的趋势,真叫是“基情天长地久“。
凌良机对我的反驳不置可否。我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说服他,很可能没有。
他最近总是对我使用软暴力,动不动就“行行行你说的都对“,表面上似乎是我赢了,实际上并没有。
次数多了之后搞得我很想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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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再带凌良机去过排练厅,如果他真的对摇滚乐不感兴趣又嫌吵的话,那么留在那里陪我实在是一种折磨。
我想办法调整了排练时间,尽可能在他回来的那天休息在家,这样就可以保证每半个月有几个小时的时间能和他独处。
其实两个男生在家里也没什么好做的,但因为这是整个初中时代我们最常消遣时光的地方,所以哪怕是什么都不做就坐在床边,都是很惬意而令人安心的。
凌良机似乎嫌待在家里无聊,提议一起去楼下的体育场打球。我嫌累,懒得出门,他又嘲笑我不爱运动。
这可真是天大的污蔑。他不知道敲架子鼓要耗费多大的体力,我这半天排练下来,其实并不比他跑个一千米轻松。
为展示运动成果,我撩起上衣给他看腹部略微成型的肌肉。
原以为对方会予以惊叹或者赞许,谁知道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腰。
我立刻从那眼神中读出了一些别的东西。
那一瞬间,我心底熄灭了许久的那抹火灰,重又被悄然点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