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逸摆摆手:“不抽。”
“真戒烟了?”梁辉啧啧道,“你以前抽得可凶。”
“是么?”楚逸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说,“我不记得了。”
他三年前遭遇一场严重车祸,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连医生都说他可能要永远成为植物人了。没想到三年后,他竟奇迹般的醒了过来。通过复健,他的身体恢复良好,唯一的后遗症是——他失忆了。
之前三十年的记忆统统消失不见,他连自己叫什么都记不起来。
亲人朋友全都成为了陌生人,他只能一个个重新认识。好在他运气不错,他的父亲是楚天成,这个名字在本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此外他还有一个美丽优雅的母亲,以及一个特别优秀的哥哥。
简而言之,他投了一个好胎。
他的朋友多数是些狐朋狗友,跟他一样不学无术的富二代,正经事一概不会,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至于感情方面,他目前算是单身。但听说他以前特别花心,对象换了一个又一个,从来不肯安定下来。就在出车祸之前,他还为了追一个摄影师跑去了非洲。
楚逸总觉得不可思议,他虽然失忆了,但是在昏睡时做了许多梦,在他的梦境中,他似乎……一心一意地喜欢着某个人。
可惜梦就是梦,他一醒过来,就记不清那个人的脸了。
这时台上又换了个人唱歌,楚逸身旁的梁辉吹了声口哨,说:“这个长得不错。”
楚逸往台上暼了一眼,见那歌手年纪很轻,唱歌时吊着嗓子,咿咿呀呀的不怎么动听。脸倒是长得不错,但是妆化得太浓,若是亲吻上去,肯定一股廉价的化妆品味。
他于是摇头道:“不怎么样。”
梁辉道:“这是你以前喜欢的类型。”
楚逸就说:“可能现在口味变了。”
他现在,怎么说,就喜欢那种端端正正、一本正经,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一看就不好上手的类型。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