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跟上次吃草莓要挑草莓籽的精致狂魔是同一个人吗?[思考]】
【我看见对面的手了!好看好看!舔舔舔[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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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秋将视线从手机屏幕前挪开,下意识瞅了一眼段焱的手,整齐干净的指甲和修长的手指是很好看,但向明秋的关注点并不在此。
他的目光顺着那双手往上游移,发现段焱的手肘以及胳膊上有不少红色的小点点,好奇问道:“这些是什么?”
“蚊子咬的。”
“你平时睡觉不都是开空调吗?怎么会有蚊子?”
说起这个段焱就来气:“开空调又怎样?你不想想犬舍是在村子里,杂草树木到处地长,你知道哪些死蚊子有多猖狂?白天坐在客厅里都能把人给抬走。”
“有那么夸张吗?”向明秋觉得好笑,忽又想起先前犬舍被贼入室行窃的那天晚上,段焱拿出了事先准备的那两瓶超大号斧标驱风油,看来这小子果然是特招惹蚊子的体质。
“不信就算,到时你自己体验一下,看蚊子把不把你活生生给抬走。”段焱同时又想起个事儿,他问向明秋,“那个叫羊什么绒的家伙到底什么时候才搬走?当初说好的只住两三天,现在都快半个月过去了,什么家庭卫生要搞那么久?!”
“家里的浴室最近在翻新,再过几天就好了。”
段焱正准备张嘴,向明秋知道他又要发表不满意见了,赶紧打断道:“旁边那条街有家影院,好久没看过电影了,等会儿吃完夜宵顺道看一场吧。”
向明秋说的那家影院和段焱想象中的出入甚大,若不是向明秋的带路,段焱着实很难看出眼前这窄小陈旧的店面竟是一家电影院。
老板是一位白发苍苍的小老头儿,年纪虽大,却耳不聋眼不花,记性还好得很,一下就认出了向明秋。
“这里真的是看电影的地方?”段焱第二次发问。
“骗你干嘛。”向明秋笑着回忆,“以前读书的时候,我经常和班上的同学来,想不到过了这么久陈伯居然还认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