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叔,我带朋友来吃馄饨。”
叶叔抬头看了唐乐年一眼,正好他也好奇地盯着他,以为他是想知道做法就解释说:“这馄饨用高汤下的,所以闻起来比较香。”
唐乐年本来闻着就觉得香,听他这么一说越发觉得饿了。
“给我来三碗,不,还是两碗吧!”他刚离家出走,现在变成了穷光蛋还要靠闻稷养,不能花闻稷太多钱。
叶叔看着闻稷,吃不准到底几碗。
闻稷知道他们家的分量,也知道唐乐年的胃口,“两碗。”
馄饨端上来是海口大碗,唐乐年被这分量惊到了。可是味道实在是香,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连吃几大口才想起来闻稷就这么看着,急忙把另一碗推到他面前 ,“这碗你吃。”
“我已经吃过晚饭了,肚子不饿。”
“干看着多难受啊!”唐乐年舀了一只馄饨喂他,“尝一尝,很好吃。”
闻稷抓着他的手把馄饨喂到自己嘴里。这家馄饨开了这么久,味道好他当然知道,二十几年的老店了。
尝过一个他肚子不饿,把碗推到唐乐年面前,“你自己慢慢吃,吃完咱们回家。”
还有个是打地铺还是搞偷袭的问题没有解决。唐乐年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两大碗馄饨。摸着微圆的小肚子心满意足,重新活过来了。
他嘴上说得轻松,走得也潇洒。可是离家出走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做。唐老板从小就宠他。他们还是第一次吵成这样。唐乐年有一种幼鸟离巢的不安。
还好看到闻稷,他才觉得又把心放了下来。现在这两碗分量十足,热气腾腾的馄饨进了肚子。唐乐年一下子又无气满满了。
他跟着闻稷一起叫,“叶叔,你这馄饨就像游戏里补血补蓝的药水。效果太好了。”
“这么厉害吗?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叶叔脸微微一红,“那下次多来照顾生意。”
“一定一定。”他以后就住在这里,只要想来吃就会过来照顾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