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满一直忘不了当时那小孩的眼神,终于出现了一丝情感波动,但不知道是什么,可能是好奇,也可能是羡慕。
他们将小孩送去了警察局,据说是被人贩子拐走的,他爸爸重谢方满老爹,并将小孩领回了家。
从此方满再也没见过那小孩,并琢磨出许多疑点。
小孩着实古怪,他身上穿的条纹睡衣,像极了病号服。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人贩子要从医院拐人,拐跑了之后还把人扔进了井里?方满琢磨不出来,后来满心的疑惑被各种事情埋没,今天要不是故地重游,方满根本想不起这事儿。也不知道小孩怎么样了,算算年纪,该上大学了吧。也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我……
方满回忆往事,顿生许多感概,拧开保温杯喝了几口茶,忽听得一声狗叫,只见狗老斯四蹄踏雪,朝着他狂奔而来,一百二十斤的长毛大狗一下蹿进方满怀里,扒拉着他肩膀,呜咽叫着。
狗老斯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吓着了,方满对此已经习惯。狗老斯胆子屁点大,看见泰迪绕地走,甚至干不过哈士奇。方满抱着狗老斯,哄小孩似的颠了颠,调侃道:“我一百二十斤的宝宝被谁欺负了?”
狗老斯:“嗷嘤……”
声落,一阵风袭来,方满闻到了淡淡的腥味,很难形容的味道,像铁锈,像鲜血,让人心生不适。
不会有人在山上抛尸吧……
方满皱了皱眉,把狗老斯栓在树下,一个人顺着狗老斯的爪印慢慢往前走。
不多时,方满在废井边看见了一道人影。
那人背对着他,撑一把墨绿色的伞,蓝色西装,外面套着黑色长风衣,身材纤长挺拔,光是背影就透着钱很多的矜贵。
那人转过身,方满一惊,他没想到会在荒郊野外看见一个美人。
孔缺。
细雪簌簌,孔缺站在雪里,皮肤比雪还要白上三分,眼瞳漆黑,嘴唇红得灼目。白,黑,红,这三种颜色铺展在白纸一般的雪地里,让他看起来像画中人一般艳诡。
孔缺笑着与方满对视几秒,微微低头戴上眼镜,镜框眼镜中和了他艳鬼似的气质,让他看起来斯文不少。
可再怎么斯文,都掩盖不住他身上的血腥味。方满身体紧绷到了极点,第一因为孔缺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善茬,第二是方满晕血,闻到这种类似于血气的味道简直要被熏过去了。这也是为什么方满从小就没想当警察,但凡他见了血必然就是猪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