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是火锅店,我还真怕方学长你把带我们去吃什么日料法餐,慌了一路了都。”舒雅文一改往日沉默的性子,很快和方云路打趣起来。
“日料法餐怎么了,你看不起日料?”方云路在开车,他自己虽然留学两年一回来就进了岳教授的实验室,没有怎么工作过,但是个人家底丰厚,在大二的时候就凭借专利费买了一辆车,如今载着四人往火锅店开去。
“那倒不是,主要是日料吃不饱啊。”舒雅文很诚实。
“放心吧,哪怕是吃日料,你方学长也有的是钱,尽管点。”方云路爽朗一笑。
路上,林尘想了想,电话打给了孟驰,那小子别的事情不说,凑热闹第一名,而且他对方云路很是崇拜,刚好叫过来让他见一见。
一行人很快到了火锅店门口,既然是自己人吃饭,当然包的包厢。
等了片刻,第一个过来的是一位不认识的学长,相貌温文尔雅,说话非常温和绅士,眼睛上架着金丝眼镜,看起来非常符合人们心中的绅士形象。
“他叫唐明,是个十足的守财奴,在团队里当什么职位你们应该也心里有数了,想从他身上抠钱,那可真是不容易。”方云路两句话揭穿了绅士唐明的老底,让众人不由得再次审视眼前的男人,这么一个温文尔雅的人,竟然是个抠门精?
第二个来的人就是孟驰了。
他在接到林尘电话之后立即就驱车从家里赶过来,哪怕已经吃完了晚饭,但是为了见到方云路,依旧义无反顾地来到了这家火锅店。
与唐明的绅士不同的是,这人像个狂热粉丝一样,看见方云路的一瞬间双眼发亮,一路冲到方云路面前,请求偶像给他一个签名。
“找我要签名?”方云路一边给他的笔记本上写了一个名字,一边疑惑地问道。
“不止不止,再签两个,以后方哥的事业成功了,我保证这些签名价值无限,还请方哥多签几张。”孟驰签了一个还不够,将笔记本翻到下一页,又让方云路接着签。
“至于吗?我又不是什么明星。就算事业成功了这签名也没什么用啊。”
确实没什么用,为了避嫌,孟驰用来让方云路签名的笔记本是那种女孩子用的手账本,上面自带花纹底色,免去了孟驰拿这些签名做其他用途的怀疑,在这样的本子上签名,方云路想不通这签名除了没事翻着好玩还有什么其他的作用。
但方云路还是脾气极好地在这个笔记本上又签了两个名字,收笔时见孟驰还眼巴巴地看着他,又多签了两张。
孟驰美滋滋地把本子小心翼翼地放回书包里,那珍惜劲儿,真像是把方云路的签名当做稀世珍宝一样收藏着,准备留待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