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村有一河一溪。河叫龙顺河,蜿蜒在村口数里之外,桃花村和附近的几个村庄,诸如黄塘村西林村共用这条河流,不仅平川上的水田,连陇坡上的旱地也全都指望着这一条河灌溉。一溪就是这桃花溪了,水是山上下来的,流经村口,大多溪段都很浅,雨下了几天,溪水就涨满湍急,旱个十天半月,水就收得连溪床底那圆溜溜的白色鹅卵石都数得清,加上离地又远,于田间农事顶不了什么大用,所以平日里不过是女人们过来洗衣汲水,小孩浮水摸鱼捉虾而已。
话说林娇被老马吓得后仰跌进了溪里,凉汪汪的水瞬间把她蒙头蒙脑吞没,在水里胡乱扒拉住一根树枝稳住了身形,这才想起自己以前好像会游水的。水其实不深,她现在这样坐着,正好没到她下巴。只是眼见汹涌的溪流翻着水花卷了泡沫哗哗地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奔流而过,还是一阵心慌气短,甩了下脸上的水,摇摇晃晃地从水里站了起来。一阵风过,打了个哆嗦,全身立刻起了层鸡皮疙瘩,急忙转身扒着石头想往岸上爬。刚爬一步,身后水面哗啦巨响,仿佛有什么大家伙跃浪而出,林娇下意识地回头,整个人一下定住了。
不是大鱼,不是尼斯怪兽,是个男人,正从溪流拐角处的一块大石后现身,涉着与他大腿根处齐平的汹涌水面,朝她大步而来。
出水的一尊东方面孔大卫啊……
林娇的脑海里忽然蹦出了这个念头。
露出水面的上半身□□着,正午的灿烂阳光正肆无忌惮地射在他古铜色的身体之上,泛出闪亮的淋漓水光,有些扎眼。但真正扎了林娇眼的,其实不是这个,而是她现在不由自主盯着看的那地方。
好吧,其实说白了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这个人,他虽然下身着了条灰色短裤,但因为料子的经纬稀疏,又或者是洗涤过甚导致薄软的缘故,浸了水便呈半透明状,此刻正紧紧贴于男人的胯部,不止清晰勾勒出线条,连那可疑的颜色都隐隐可辨。
杨敬轩照例,今天骑了自己的老马从县城回来,到了村口时,身下这匹名为草炮的老马却停了脚步,头使劲转向右手边的桃花溪,死活不肯往前了。杨大河知道它肚子里馋虫又起,反正自己也没什么紧要事,便顺了这多年好友的性子,到了这爿鱼最多的老地方,将缰绳一丢任它闲荡,自己脱了外衣下水给它抓鱼解馋。
说起这炮仗的嘴,还真不是一般的刁,牙口掉得只剩一半了,它还不好好当一匹吃草的马,隔三差五地要上一顿鱼腥伺候。吃鱼也就算了,但自从两年前带它回家,抓了次桃花溪里的桃花鱼给它吃了后,它竟好上了这一口,从此非桃花鱼不要。后来随他入县城,一待要半月,喂它别的鱼它竟死活不吃,非要流着哈喇子熬,就等着一月俩次的饕餮大餐。
杨敬轩是自小光着膀子在桃花溪里滚大的,自然知道春令时节的桃花鱼最为鲜美,只数量不多。凫水捉鱼,他极是拿手,知道溪流拐角处的这块大石后积了个深潭,潭底鱼多,潜下去很快抓了两条大的,刚钻出水面,就听见女人一声尖叫,随之是噗通落水声,忙丢了鱼涉水转过大石头想施以援手,然后发现那落水的女人手脚挺快,自己已经湿淋淋地往溪岸上爬了。虽然不知道是哪家的,但看衣衫紧贴的后背曲线,显然还是个大姑娘,自己衣衫不整的,对方既然已经无碍,怕彼此难堪,正要转身回到大石后,见她倒是回了头,一下便认了出来,居然是老杨家的那个童养媳,好像叫……□□娇来着。
春娇的丈夫杨能文,他自然认识。自己虽不过比他大两岁,论辈分他却是远房族叔。当年一道去了北边打仗,大家都没根没基,不过是每仗被令冲在最先的小兵而已。很快他发现杨能文性子懦弱,时常哭泣。他晓得他是奉了母命才不得不代替杨青山而来的,敬重丁母,且虽然两家关系疏了些,但严格论起辈分也算是他的族叔,所以尽己之力,每战必定叫他在自己身侧,不要远离,能帮的地方便会帮着。不想后来在一场与北齐的恶战之前,杨能文竟与几个士兵一道潜逃,被捉回后,当时不过是校吏的他去向主将李元求情,告知了丁母的义举。李元虽同为丁母所动容,只最终为严肃军纪,还是下令将杨能文与那几个士兵一道斩首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