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崇拜的说:“丁大哥,你太厉害了,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
大约半小时后,两人到达大王村附近,丁一让常新在村口停了车,在他一再叮嘱下,向电脑上标记的地点走去。正如常新所说,大王村是底层打工者集聚的地方,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他们大多是从事体力劳动,时至凌晨几乎所有人都陷入沉睡。村子里黑漆漆的一片,只有村里的主干道上稀稀落落的亮着几个路灯。
丁一顺着导航的指引左拐右拐,终于来到了目的地,看着面前黑漆漆的院子,他不禁皱了皱眉。将笔记本放在背包里,丁一戴上手套,拉了拉帽檐,在院子旁的一棵大树上一个借力,攀上了院墙。伏在院墙上,丁一仔细的观察着,这个不大的院子里搭建了四个房间,每个房间大约在十平方左右,其余的空间里放着各种杂乱的东西。相较于这里,朱大鹏的家算得上很不错,至少足够宽敞。
丁一悄悄跳进院子,伏在暗处听着动静,一间一间的找过去,重新回到位于东墙边的第二间房间,这间房间的门与其他三间不同,虽然都是铝合金的,但这个房间的门上没有玻璃。窗子也被窗帘牢牢的遮着,看不清一点屋里的情况。丁一拿出一根铁丝,在门锁里转了两下,门锁便被打开了。他小心翼翼的推开门,仔细的听着房间里的动静,待确定没人后,才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将门反锁,丁一打开手电,看了看房间里的大致情况。干净,很干净,虽然已经过去一周没人打扫,当相较于其他房间,这里算得上很干净。一张床,一个桌子,一个简易的衣柜,房间里的东西几乎少得可怜。
丁一大体的看了一下这狭小的空间,打着手电仔细的搜索起来。简易的衣橱里只有两三套衣服,全部都是地摊上买的,款式老旧,质量也不好,却洗的很干净,整齐的叠好放在里面。
桌子上的抽屉里放着一本笔记本,丁一打开翻了翻发现里面一个字都没写,只是有被撕过的痕迹,丁一将笔记本塞进背包继续搜索。桌子上有一个招财猫的摆件,还有一盆仙人掌,除此之外,丁一没有发现任何东西。
丁一将目光放在床上,军绿色的被子被整齐的叠成豆腐块,床上干净的不像住过人。枕头、被褥丁一都仔细检查过,没有任何发现。他趴在地上,向床底看去,发现床底下放着一双皮靴,他伸手拿了出来,皮靴有些旧,甚至有着地方已经开始掉皮,但被打理的很干净。丁一倒拿着皮靴往外磕了磕,并没有东西掉出来,便随手放在地上,再次向床底看去。丁一发现放置皮靴的那块地砖,和周围的地砖有些许差别,他小心的将床垫掀起来,发现床板和床垫一样,是搭在床架上的,轻轻一掀便能掀起来。丁一蹲在地上看着那块与众不同的地砖,拿出匕首在缝隙里一划,一撬,整块地砖就被撬了起来,一个小巧的保险箱出现在启明眼前。丁一仔细看了看,这种保险箱有两种打开方式,一种是输入密码,一种是找到钥匙。这里的钥匙不是普通门锁的钥匙,它更像感应器,只要拿着钥匙放在感应区,保险箱就能识别,并自动打开。
丁一将保险箱放进背包,又将所有的东西放回原位,可当他放回那双皮靴时,发现了不对,这双皮靴的鞋跟不是一样高,左脚的鞋跟稍微高上一公分。丁一再次拿出皮靴,仔细的看了看,它们的高度确实相差一公分左右,丁一抽出匕首,将那只皮靴的鞋跟切开,发现鞋跟里面放着一枚翡翠戒指,戒指的中心位置有一个金属芯片,他清冷的眼睛里浮现惊喜的神色,将戒指仔细的放进了外套内侧的口袋里,并拉上了口袋的拉链。
找到自己想要的,丁一没有停留,将所有的东西都回归原位后,轻轻锁上房门,翻墙出了小院。丁一来到村口,看到了常新的那辆车,走到近前拉开车门便坐了进去。
常新见状连忙问道:“丁大哥,顺利吗?有没有遇到危险?”
丁一摇摇头,说:“开车,我们必须在天亮之前赶回去。”
常新温顺的点点头,轻点油门,汽车便缓缓的开了出去。丁一一上车就拿出了笔记本电脑,安静的车内只有键盘的敲击声,丁一停下动作,电脑屏幕上出现医院的画面,病床上躺在的正是已经成为植物人的杀手,李亮和蔡文,还有张爽守在病房内。
“嘀嘀嘀”,电脑发出警报的声音,与此同时,张爽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扫了一眼李亮和蔡文,快步走了出去。张爽接听电话,丁一连忙插入耳机也跟着听了起来。
“喂,张队,你找我?”
“张爽,一会儿我把医院控电室的位置发给你,三点半的时候,你准时把电源关掉,两分钟后你再合上。”
张爽微微皱眉,说:“张队,控电室内一定会有监控器,我要是被拍到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