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过来之后我还愣了好半天,主要是我从来没觉得他还有这么细腻的心。
当时我俩在等艺术团的同学们走完,我记得我是一手抓着他的书包带子,一手抓着他帽衫上的帽子,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从树丛里拖出去,他还一副誓死不从定要抗争到底的架势,导致我俩在马路牙子上就是倒在一团。
而且一抬头就看见醒目的红色裙摆,在往上看,就是几个手挽着手的艺术团学姐。
我俩二话没说蹦起来就跑。
倒不是因为他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主要是太丢人了。
某中学两名男子高中生扭打着从灌木丛滚到马路牙子上,还能有比这更丢人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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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我一直有一个烦恼。
我想劝宋嘉遥来参加我们班的艺术节表演。
我们班主任是邓丽君的忠实粉丝,挑选节目的时候,他一意孤行决定,让我们唱当年那首红极一时的小城故事。
你们能想象到,五十多个人合唱这样一种甜蜜的歌曲,其中还有四十多个糙汉的声线,只有零星几个细弱的女生夹杂于其中。
我本来是很抗拒的,小班任估计也看出来了,叫我去前面那根小细棍子指挥,我原想着如此也挺好的,不用丢人现眼,也不用显得太不合群。
但是,没想到我们班主任的操作可以那么骚,他竟然让我们全班再唱高潮部分的时候,手拉着手一左一右的晃,而且对于那些没有节奏感的人来说,真的很难晃得整整齐齐,我在前面看整个场面,就像一从麻秆被海风吹得东倒西歪。
可转念一想,我有点心动。
合唱的队形是按身高排的,我们班男生多,而且在男生里,我和宋嘉遥明显是高出一截了。
如果我俩参加到合唱的队伍中去那小班主任势必会,为了排面的整齐,把我俩扔到最后。
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