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刺眼,砖石木头在暴晒下、仿佛弥散着一股奇异的气味。来到卫将军府门前,朝云看着两边高耸的阙楼,心情十分复杂。
这座府邸以前是曹爽府,朝云认识的孙谦、便曾在里面做奸细,而今此间的主人又成了秦亮。无论以往的曹爽、还是如今的秦亮,都是司马家的敌人,朝云这样身份的人来到这里,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
“真要进去?”陈石面露惧意,问了一声。
朝云想起秦亮送她的东西、曾经对她的态度,犹豫了一下,用力地点头。
陈石道:“此非自投罗网?”
他很快住嘴了,正转头看向南边的宅邸门口。朝云也循着看过去,发现有两个布衣汉子有意无意地注意着这边,似乎已经盯住了他们。秦亮到这里之后,周围的人们、似乎比以前曹爽府的人更加警觉。
陈石悄悄说道:“我们快走罢。”
朝云道:“弟先回客舍,若我没回去,卿可先回河东。弟放心,我绝不会把弟招供出来。与司马家有牵连的人太多,他们顾不上弟这样的人。”
陈石忙劝道:“姐跟我一起走。”见朝云不为所动,他又皱眉道,“我不明白,河东有何不好?虽无锦衣玉食,但不也是一张榻、三餐饭?吃睡比在洛阳踏实得多!”
朝云苦笑道:“我又不是没在乡间住过,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不必感慨洛阳的宅邸是一座座牢笼,乡间是一样的。邻里只有那么些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人们很快就会到处打听朝云的出身,然后猜测谣传嚼舌根。
她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风吹日晒操劳之后,这个年纪了、剩下的姿色哪能像十几岁女郎一样可以挽回?如果一开始就是个农妇还好,但有过光鲜的时候,将来周围的人只会落井下石、产生莫名的厌恨。人们对于士族豪族没那么大的兴趣,因为那些人已经脱离了平常人的见识,而朝云这种不上不下的人,必定是被嫉恨的对象。
何况等到朝云变成了一个粗糙的农妇,弟还会原谅她的经历吗?
她从袖袋里拿出了一卷旧竹简,心一横便向府门走去,听到陈石唤她,她回头更咽道,“弟先回客舍罢。”
朝云急步走到了门口,与守门的官员交谈了几句,说明来意,又把手里的竹简递上去。
大多人都不识字,只要访客有文书一类的东西,官吏将士都会额外重视。官员随即把朝云请到了阙楼下面的一间屋子里等着,然后叫人把竹简拿进去。
回想起来,七年前初见秦亮的时候,他对朝云应该挺有好感的,还为她写了一首诗、据说是半首。但朝云没太放在心上,后来蔡弘叫她去引誘秦亮,她也不怎么用心。
实在是没想到、当初那个身上带着田间劳作气质的年轻儿郎,竟会变成大魏手握大权、举足轻重的人物!
朝云此时确实有些后悔,只怪有身份地位的人太多、让人眼花缭乱,她没能沉下心去观察,究竟哪个人有前程。但年轻女郎不都是这样。
她还算聪明的,就像当初那个何骏想当众轻辱她,她便极力反抗了。至今仍不后悔,否则朝云在人们眼里、若变成了谁都可以轻薄的人,恐怕她很快就会沦为娼一般的地位,达官显贵还会理她吗?
……秦亮拿到竹简时,展开一看,一句“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而且还是自己的笔迹。他立刻就想起了多年不见的朝云。
他遂对奴仆道:“把她带到前厅西侧的署房,我随后就来。”
奴仆揖拜道:“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