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脚下的土地突然震动起来,穴壁开始纷纷往下掉落碎裂的石块,杨簪星捂着头蹲下,正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就见自己掌中猛地发出一阵奇异光芒,同穴顶不一样,这光芒亮得刺眼,从她的手心绽放,一瞬间让她觉得似被火灼伤。
光是从花壳蜗牛身上发出来的。
指甲盖那么大的蜗牛渐渐变得模糊,于暴涨的光芒中,渐渐幻化成了一颗透明的珠子,那颗珠子像是有了生命,从指间流淌出来的鲜血被吸入珠子,将那颗珠子的颜色一点点染红。
不知过了多久,脚下的震动停了下来,光芒散去。
杨簪星站定身子,望向手心的红色珠子。
这珠子大概眼球大,冰冰凉凉,像是玻璃珠,乍一看上去是红色,仔细去看,就能发现这颗透明的珠子里,竟然燃烧着一簇火苗。火苗还在继续燃烧,像是不会熄灭。
“枭元珠……”簪星喃喃。
原著里,这颗珠子就是男主牧层霄的金手指指定用挂了。这颗枭元珠无所不能,既能感应到灵器宝物,又能增益修炼,缩短升级时间,关键时候给人补足血条,简直上分排位必备之神器。也就是因为这颗珠子,被人骂作“废物”的牧层霄赶在太焱派选拔赛之前,修为暴涨,从炼气直接升入筑基,又到金丹前期,在太焱派的选拔赛上出尽了风头,一雪前耻,从而进入太焱派成为太焱派宗门弟子。
如今,柳云心遇到危险,英雄救美的是自己,落入水涧的是自己,被妖气卷入沙穴的是自己,得到金手指枭元珠的,理所应当的也成了自己。
“这么说来,”杨簪星沉思道:“剧情是发生了改变?”
她刚说出这句话,手中的枭元珠突然化作一道红烟,“嗖”的一下,钻进了她的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