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这一天是7月12日。

眨眼间这年的夏天已经走过一半。阿尔弗雷德给家里的绿植浇水时心想,年纪越大的人,越不容易感觉到时光的流逝。

管家仍然记得布鲁斯刚游历完回到哥谭的那一年,他还没开始做蝙蝠侠,梳着个板寸发型,显得年轻又有朝气。再往前,托马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去参加了他的毕业典礼,他们作为phd家庭组里最年轻的毕业生和谢顶最严重的家长,受到了许多瞩目。

托马斯十一岁,布鲁斯离开哥谭一去不复返。

布鲁斯二十五岁回来,再也没有在韦恩庄园里和托马斯见过面。

阿尔弗雷德倒是同时与他们两个保持着联络。

有时他觉得这和二十来年前,韦恩夫妇尚在时过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同。年纪稍大点的布鲁斯会比托马斯起得更早,去学校参加社团活动。阿尔弗雷德将他送出家门的时候,托马斯才堪堪起床。太阳东升西落,房间里家具的影子从左旋转到右,在这儿和管家交谈的往往都只有一个人。

不过至少那时候他们下午会聚在一起。布鲁斯敏感而思维活跃,托马斯聪明却内敛,但他们总能玩到一起去,阿尔弗雷德就觉得,毕竟是亲兄弟,感情是不会随着相处时间的减少而改变的。

又或许他这些年不止对时间迟钝。

——父母的离开改变了太多东西。

阿尔弗雷德认为,那时候布鲁斯就已经下定决心保护年幼的弟弟。然而他年纪太小,又太急迫,匆忙慌乱地想要与这个他还不能理解的世界作对抗,以为抓住已有的就能忽略那些已经失去的。

阿尔弗雷德无法苛求更多:那时候布鲁斯忙得几乎不和托马斯见面。他感到羞于面对仅剩的亲人,固执地相信是他提出想去看电影才最终导致他们走进那条小巷。

托马斯要更奇怪一点。

这孩子出生时,他的父亲正忙着改建哥谭,又因此引来利益受损者的报复。

小托马斯·韦恩差点死在襁褓之中,幸好他最终活了下来。玛莎·韦恩很关照她好不容易才脱离危险的幼子,她无微不至地照看他,做了许多有钱人家父母都不曾了解过的功课……结果完全没用上。

也许是在摇篮里和死神面对面相会过,小托马斯相比和他的同龄孩子显得过于安静。他乖巧听话,成绩很好,从来不和同学打架,奇怪的是也没有被学校里的其他孩子欺负过。那些精力过于旺盛的男孩愿意承认小托马斯的特殊地位,给他的校园生活营造了一种奇特的氛围。

如果不是四岁时那场意外,阿尔弗雷德以为小托马斯会这样长大,直到他成为一个既不特别突出、也不至于泯然众人的优秀人才。

然后是那天在犯罪巷里,成年人死去,留下两个吓傻了的孩子……和抢劫犯的尸体。

当时现任警察局局长詹姆斯·戈登还是个小警察,他赶到现场的时候忍了又忍,才没去问年纪稍大点的布鲁斯,那个抢劫犯到底是怎么死的。后来他把这个疑问交给了阿尔弗雷德,后者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说,就这么假装无事发生地来到今天。

但有些事不说也心知肚明——戈登警长怀疑过布鲁斯,阿尔弗雷德则想着说不定是小托马斯。他们又同时觉得,哪怕抢劫犯只是个街头混混,失手杀了人之后惊慌失措到无法自控,也不至于被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杀死。

说不定是韦恩夫妇临死前为自己报仇了吧。

总地来说,在阿尔弗雷德眼中,布鲁斯·韦恩毫无疑问是个前途远大的人。而托马斯呢?阿尔弗雷德一直在等待着、等待着。看着这孩子一天天长大,看着他持续不断地观察和思考。

终于有一天,他选择了离开。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啊!生活是一杯苦酒,我们面前的阶梯又何其陡峭。

韦恩庄园的长桌上落满灰尘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就知道时间在自己看不到的角落悄悄爬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