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我的做法应该没错。”

书里女主被迷得神魂颠倒,想来十三应该也会喜欢这样的他的。

“绷住人设别再崩了。”他合上书有些为难地揉了揉眉心,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演戏是他的本职工作,像书里这种霸总人设也不複杂,随随便便就能拿捏住,可面对十三时他只能演出表面之物也就算了,还总会莫名其妙崩人设,只是穿双鞋子都崩几次人设了,换成拍戏都不知道要ng几次。

衣服款式对谢十三来说很陌生,同时衣服也很简单,一点也不複杂,一看就知道要怎麽穿,谢十三很容易就穿好了。

衣服布料很好,穿在身上很舒服,却还是比不上他身上的绸缎,但谢十三并不是一个娇气的人,能有衣服换洗他已经很开心了,哪里还会嫌弃呢?

就是换下来这套旧衣服代表了他未知的过去,他看着有些舍不得,在浴室里惆怅了半分钟才抱着衣服出去。

“齐公子,不知道衣服要放到哪里?”

齐衡礼戴上了一副金丝眼镜,瞧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杂志,造型凹得十分性感迷人,跟开屏孔雀似的,奈何媚眼抛给瞎子看,谢十三压根不会欣赏他的时尚感。

不就是好看嘛,谢十三也是从小好看到大的呀,对好看的人自然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没得到回应,他又好奇地叫了一次:“齐公子?”

齐衡礼眼底闪过几分妥协和无奈,默默把腿放下来,将手里的杂志放回茶几上,清清嗓子:“咳,我来拿吧。”

谢十三怎好这般麻烦齐公子,便坚定地说自己来就好,左右不过是两件衣服,齐衡礼便在前面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