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妍姐儿还记得骨头汤的味道,围在他身边开心地转了一会儿,还是小鸡的魅力最大,没多久就忍不住围着小鸡转悠去了,连小狐狸都失宠了。

不过小狐狸早就有了新主人,最近都是辰哥儿在喂它,它跟辰哥儿最亲,一直跟在他脚边团团转,试图将自己胖胖的小身体窝在辰哥儿的小脚上,失败了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

辰哥儿将它抱了起来,小狐狸蹭了蹭他的掌心,终于老实了下来。

辰哥儿喂完阿黄,就进屋练字去了。

屋里光线早就暗了下来,李瑾洗完肉,喊了一句,“辰哥儿你将油灯点上,屋里光线太暗,对眼睛不好。”

怕他烫到手,李瑾想了想还是进了房间,帮他将灯点上,油灯光线也不够亮,李瑾觉得必须找个时间好好研究一下才行,若是能给家里通上电,能方便不少。

若是被他导师知道他跑到古代后,不想着本专业所学的,反而为了赚钱跑去弄吃的,一定暴跳如雷。

回到家后,云烈的脸色仍旧有些难看。

聂之恒正抱着他的书读的津津有味,他跟瑾哥儿一样也是丹凤眼,染上笑意时眼睛很是迷人,衬着挺直的鼻梁,不薄不厚的唇,每一处都很精致,十分符合时下的审美。

云烈盯着他看了一瞬,脸色更臭了,总觉得将他带回来是个错误。其实他长的也不赖,可惜脸上有一道疤,这样一来,自然有些恐怖。

云烈摸了一下脸上的疤,第一次觉得它有些碍事。

看到他,聂之恒将手里的书放了下来,“还知道回来啊?我以为你都忘记家里有贵客了,赶紧做饭去。”

云烈瞥了他一眼,无动于衷。

聂之恒挑了下眉,“云烈,你就这么对待你哥?”

云烈瞥他一眼,“哥?”

聂之恒啧了一声,“表哥也是哥,大三天也是大!赶紧的。”

折腾了一番终于吃上了饭,聂之恒突然道:“你看到我的玉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