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就给两位来壶碧螺春吧,你们是要包间还是?”
“就一楼吧,靠窗的位置就行。”
李瑾眼尖的瞄到一个,拍了一下云烈的肩膀,“走,就坐那儿。你是特意来买宣纸来了?自己用吗?以前就觉得你不像普通猎户,没想到你竟然还识字。”
云烈扯了下唇,“小时候学过一些。”
说起来,其实十多年前,有一次小家伙跑来找他时,他就在练字,那个时候他已经习惯了小家伙甩人的本领,见他一个人跑来的,也不觉得稀奇。小家伙迈着小短腿,努力朝他腿上爬,“哥哥写的什么?给瑾哥儿看看。”
明明才认识没几天,哥哥哥哥的叫得格外甜,还总喜欢睁着他那双眼湿漉漉的大眼,盯着云烈瞧,云烈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可爱,就将他抱了起来。
然后还教他写自己的名字。
最后名字没学会,小家伙的小脸上沾的却全是墨汁。
想到过往,云烈眼底闪过一抹笑意。
李瑾眼尖的发现了,忍不住勾了下唇,“一个人偷偷笑什么?莫非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店小二小心翼翼走了过来,路过云烈身边时,连脚步都轻了不少。
云烈心中一动,“就是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有个小家伙总喜欢赖在我身边。”
李瑾眨眨眼,打趣道:“还有人愿意赖在你身边呀,我以为除了我,大家都怕你呢。”
云烈目光一顿,他抿了下唇,眼神很专注,“瑾哥儿不怕我?”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听他喊瑾哥儿,李瑾都觉得耳朵痒痒的,他捏了下耳垂,笑道:“我为何要怕你?”
李瑾同样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忍不住感慨道:“我小时候也学过写字,那个时候爹爹忙,都是娘教我,不过我贪玩,根本不愿意学,学到最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爹爹还说等我五岁时就给我请先生,结果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