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钟乐岑不怎么在意地抬眼看他,“可是什么?”
“我觉得那姑娘,总有点不对劲。”
这一次钟乐岑严肃起来了:“怎么了?”
“上次婚礼的时候,我看见她眉毛里长了一颗红痣。”
“有吗?我怎么没看见?”
“只有针鼻大小,在眉毛里,你能看得见才怪。”
钟乐岑对他皱皱鼻子:“眼神好了不起啊!那,长颗红痣怎么了?”
“今天我又看见她,那颗红痣有绿豆大小了。”
“啊?”钟乐岑眉头一皱,“一般迅速扩长大的痣可能是要病变。”
“病变?”这下轮到沈固发愣了。是啊,他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莫非真是自打进了特别事务科,就什么事都想往那“特别事务”联想了?不过,如果这痣长得这么快,她家里就没注意到,不带她去医院看看么?
“她脸色可是很不好,腊黄腊黄的,但是那颗痣特别的鲜艳,好像她的精神血气全被这颗痣吸了似的。”
“怎么?”钟乐岑的筷子停在半空中,“有这么严重?就算是皮肤病变,也不至于这么……不行,她在哪个房间?我们去看看。”
沈固一把拉住他:“你干什么?估计那姑娘早不认识咱们了,人家正在庆祝考上大学,咱们突然闯进去算干吗的?他们肯定吃完了得出来吧?咱们就在这儿看不行?”
沈固这么一句话,他们这顿饭就吃了三个半小时,吃到最后钟乐岑实在吃不下了,只好对着杯盘狼藉的桌子呆看。这会儿沈固发挥战斗力,仍然一筷筷地在吃,不快,可也不停。
“你真能吃。”钟乐岑连想趴在桌子上都做不到,只能仰着靠在椅背上,看沈固用筷子夹“金沙玉米”里的玉米粒,“好像服务员都在看我们了。”
确实。大厅里吃饭的客人一般速度都比较快,想喝整晚的多半在单间,没沈固和钟乐岑这样的,新上的一盘金沙玉米吃一小时了,明摆着在消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