怔愣地看着姜佚明。
他喜欢的事情?
他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歌,但他很确定,自己不喜欢在酒吧里唱歌弹琴。
事实上,这么多年过去,黎景习惯了酒吧的嘈杂混乱,却始终喜欢不上这里。
他不喜欢刺目耀眼的光束灯,不喜欢踩底捧高勾心斗角的同事,不喜欢扑鼻的酒味儿烟味儿,更不喜欢部分顾客抛出的冒昧问题和那一道道揶揄的目光。
可自顾自地弹琴唱歌赚不到钱。就算他不再需要为生计操劳,他也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这一刻,黎景觉得自己好没用。就算现在姜佚明为他提供了如此优越的物质条件,他仍旧像个废物,连自己能做什么、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姜佚明捏了捏他的后颈,循循善诱地说:“小景想不想做歌手?你歌唱得好,外形又优秀,一定很招人喜欢。我可以成立一家娱乐公司,为你包装营销,等你成了职业歌手,再也不用在酒吧唱歌了。”
这本是极好的建议,姜佚明的黎明资本本就涉足餐饮娱乐板块,若是黎景想走这条路,他既能出钱,又能提供资源和渠道。成为职业歌手,对于黎景而言根本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可听到这个建议后,黎景却浑身一抖,他四肢僵硬,就连脸上的表情,都变得木然了。
“不,不行。”黎景艰难地开口。他转过头,看向姜佚明的眼神中,已然带了几分祈求的意味。他声音发抖地说:“姜佚明,我……我不想做歌手。”
见他这幅模样,姜佚明心中疑窦丛生,他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