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不客气地说:“哥谭可不算是寻常旅游地点。”
“我去了美国东海岸的很多地方,哥谭只是其中一站。”
布莱恩回答,“我能否问多问一嘴,您是怎么知道我在哥谭的?”
女士听出他的警惕,不屑地说:
“我可没有向别人瞎打听手下去哪度假的习惯,你就算去西伯利亚挖土豆也没人管——要怪就怪你自己太有名吧,你的那个名叫丹尼尔·哈里森的同学在facebook上更新的动态中提到了你,恰好我们的情报员正盯着哥谭的一切动静。相信我,他看到你的大名出现在关注名单上时感受到的惊讶,绝不弱于你在计程车上见到妮可·可汗时的感受。”
“……”
好吧,好吧,永远不要质疑你的上司。
布莱恩听得举手握拳挡在嘴边一阵战术清嗓,前面开车兜圈的妮可满脸笑意。
紧接着布莱恩抓住重点,问道:“军情六处在盯着哥谭?”
“唔。”女士没有回答,而是说道,“先讲讲你为什么会遇到丹尼尔·哈里森,以及你到哥谭之后的一切经历。”
布莱恩早就和克里斯他们分开了,除了他来哥谭的目的之外,他在哥谭遇到的一切皆无不可对人言。很快女士就听闻,有个胆大包天的抢劫犯因为想要认詹姆斯·邦德做糖爹、被布莱恩敲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女士听得满心省略号,她身后传来一声闷笑。
应该是听到乐子没能忍住的i6工作人员。
当事人之一的布莱恩脸色变都没变,半点也不觉得尴尬或者不好意思,前面妮可·可汗注意到以后,对他这份心态产生了敬服之情。
这才哪到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