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十次有八次是老板赢得赌注,因为他的体格刚强有力,气魄惊人,就算双臂都吊着人依然健步如飞,彷佛他们轻得没有重量似的,轻轻一拎像拎颗橘子。

“我一定要去,你要是不让我去,我绝对会翻脸,然后闹得你天翻地覆。”耍赖她最行了,不信他无动于衷。

男子方正的脸偏向她那边,不带一丝温度的说道:“嘎玛会带妳去。”

“什么?你要那个‘番仔’陪我,我不要。”她使性子的坐在牵引机上,让他无法激活。

“赵英妹,汪意妳的用语及口气,嘎玛是阿美族的勇士,不许妳用轻蔑的态度对待他。”他尊重每一位肯认真学习的工人,不管他是原住民或是平地人。

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

被骂的赵英妹非常丕局兴的噘着嘴。“他本来就是番嘛!有什么不能说的。”

她最讨厌整天只会唱歌、喝酒,闲着不做事的原住民,明明穷得要典妻卖女还那么快乐,好象他们的神允许他们不用工作也有饭吃。

而且他们的眼神很怪,老瞅着人瞧,一口牙黄黄黑黑的也不刷干净,咬着槟榔吐一地汁。

“妳要我罚妳禁足吗?”必要时他会揍她一顿,让她学点规矩。

“赵英汉你不公平,为什么你可以禁我足而不顾及我的意愿?”他太小气了,只会欺负她。

手环着胸,赵英汉立于上方俯视她。“赵英汉是妳叫的吗?”

“我……”她慑了慑,声音微弱的抗议,“人家只是想到镇上玩嘛!”

“我也说过嘎玛会载妳过去,妳可以玩上一整天。”只要不来烦他。

鼓着腮,她又扬高分贝的表示不满。“我要嘎玛干什么?我要你陪我。”

几乎整个畜牧区的居民都知道,赵英妹有恋兄情结,个性古怪的特爱缠着自己的兄长,不让任何年纪超过十六、未满四十的雌性生物接近他,防守得滴水不漏。

当有人不信邪的想来试一试,结果都在她的大吵大闹下无功而返,灰头土脸的被整了好些冤枉,直说她是牧场上恐怖的小霸王。

可她不因此自满,仍像盯贼似的盯着每一位看起来长得不错的女人,不管人家对她大哥有没有企图,她都会先采取攻势,逼得对方只好表态对他没意思。

前几年她还小,不敢做得太明显,仅是私底下的警告别人,或放两只青蛙、小蛇的吓走人家,自己在一旁自鸣得意一时的杰作。

及长,她的黏性简直做到如背后灵的程度,为了跟大哥形影不离,她放弃升大学的机会,高中一毕业就在家里吃闲饭,什么事也不帮忙的做她的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