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金?!”群玉听傻了,“这不是抢钱吗?”
她记得她们许家一年的开销也就十几两银子, 一百金,够她们全家人吃好几辈子了。
陆恒的神情倒是习以为常。他的家乡在上京京畿, 虽不是贵胄人家,却也过着膏粱锦绣的生活,见识过皇城风姿、纸醉金迷,也知道越往东走,土地越富庶,银两越不禁花,吴忧江大宴并不是个例。
“犹记得少时,姑父曾受邀至吴忧江大宴献厨,只有名动一州的大厨才有机会为此般盛宴掌勺。”
陆恒陷入回忆,“我心里很是向往,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群玉望着他的侧脸,心中莫名产生冲动,想告诉他不要放弃,一定还有机会的。
陆恒话音未顿,继续往下说:
“虽然我已经当不了大厨,却还有机会去吴忧江大宴当食客。你想不想去?”
群玉惊诧:“我当然想了!可是,两个人就是两百金……”
“正常。要想吃到珍馐百味,就必须砸真金白银。所以我一直在赚钱。”
陆恒估摸了下钱袋的重量,他至今赚到的所有钱,只够买一个人的大宴席位,
“之前清霄子掌门让我们有时间去藏宝阁挑一些灵宝灵器,当做保护渡厄峰的谢礼。我打算只要一些抵御幻术的丹药,然后再讨几千两银子,这样应该就能凑到两百金了。”
群玉:“花掉两百金之后,我们是不是又变成穷光蛋了?”
陆恒点头:“没事,钱可以再赚。”
群玉笑起来,乐滋滋地揪着陆恒的袖口,明明还没吃到传说中的盛馔佳宴,她已经满口生甜,开心饱了。
另一边的高台上,清霄子强调了魔族现世的严重性,便开始点兵点将,派弟子前往景州助万剑宗调查魔族踪迹。
薛英菱主动请缨带队,她手伤看着恐怖,实际未伤到筋骨,在医馆治疗一日便能大愈。
清霄子又点了花步晚和另几位内门弟子。花步晚穷得要啃草皮了,真心不想出门喝西北风,他正欲向师父耍个赖推掉任务,陆恒却在此时提出要随他们一同去景州,花步晚见状,推辞的话便咽了下去。
跟着陆恒蹭饭,可比留在门派食堂吃残羹冷炙幸福多了。
陆恒虽然习惯单打独斗,不爱与人同行,但考虑到璧山弟子也要去景州,定会开个传送阵,不坐白不坐,应能省下许多路上的经费。
他还向清霄子坦言,在蚀月鼎上刻下了难以磨灭的追踪符,知道雾影带着鼎正往东去,很可能也会经过景州。
清霄子听到雾影踪迹,恨不能杀之而后快,命薛英菱一有消息立刻汇报,他会亲自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