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客厅,温寻从置物柜的底部抽屉里拿出一袋东西,摸索着来到了沙发侧面的角落。
这里靠着公寓的落地窗,本来是原房东摆放书架的位置,被他这个没什么文学细胞的人搬进来之后,换成了一缸鱼。
鱼缸不大,一米不到的长度,养了七八条观赏鱼。
鱼不贵,但都是温寻精挑细选的品种,看起来都色彩斑斓,很是养眼。温寻有时候加班累了,就喜欢坐在沙发上看鱼。
看它们慢悠悠的在水波里游曳,咕嘟嘟的吃食吐泡,好像整个人心情都宁静了下来。
温寻这个爱好不算大众。以前他发在朋友圈里分享过几次,却没什么人懂欣赏,同学同事们只会夸他‘老干部’,温寻觉得没意思也就不发了。
倒是有几个幼时的玩伴,留言说他还像小时候那么爱玩水爱这些小动物。
温寻跟他们很久没联系过了,看到这样的评论也只是疑惑地笑笑,没有再追问下去。
在他记忆里,自己幼年在老家的小山村里待过好几年时间。但老家那里四面环山,并没有什么河流水源,他怎么会爱玩水呢?
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自己忘记了。但对于成年的温寻而言,他的确挺喜欢水和水生动物的。就连很多人惧怕不喜的乌贼章鱼软体动物,他都没有丝毫反感。
后来温寻所工作的游戏公司开始开发一款新的游戏,游戏主角是各种海洋生物,温寻的这个爱好才又被人发掘了出来。
公司的同事将他当做了专家,还让他买了不少鱼虫虾龟,养在了公司的设计部,作为灵感的源泉。
好几个月没去公司了,温寻也不知道同事们有没有记得喂它们。
那些小东西有的好养活,有的却娇气得很,稍不注意肚皮就翻白了。
但如今温寻自身都难保,他也没有精力去关心其他。
还记得给家里水缸里的小家伙们喂食和换水,已经算的上是他心态上没被失明拖垮的难得佐证了。
他拆开手里的鱼饲料,打算像以往一样撒进水中让鱼儿自由抢食。如今他看不见,只能凭借感觉去喂,也不知道这些小家伙瘦了没。
之前在公司里,有不懂的同事想拿手直接伸进鱼缸里摸鱼,被温寻勒令制止过。
因为有的鱼会咬人,还有的身上会有隐藏的棘刺,刺上附着有神经毒素。如果让它们受惊了,那有时候可不仅仅是受点小伤的问题。
因此温寻自己也鲜少去触碰家里鱼缸里的鱼。
可想起刚才洗衣服时脑中冒出的荒谬猜测,温寻今天在喂完鱼食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站在缸边犹豫了好一会儿。
最终,他还是将睡衣的袖口挽到了手肘上方,然后将一只手慢慢地伸进了鱼缸里。
如同人类生存环境的复杂多样,在水中,也不仅仅只有鱼儿存活。
温寻之前为了省事,往鱼缸里添置了不少水草和小螺小虾,这样整个鱼缸能够形成一个自循环的生态系统,他也省去了频繁换水过滤的折腾。
如今回想起来,这个决定还真是英明。否则他住院那段时间,家里的这些小家伙怕早就弹尽粮绝饿死了。
今天他伸手下水,不是去亲手检查鱼儿长得怎么样。
他是想看看,这鱼缸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跑掉了。比如说总是爱“越狱”的斑马螺,他没失明前,他就隔三差五能在客厅地板或者厨房里发现它的踪迹。
温寻回忆了一下自己最近在家中摸到的水渍,黏糊糊的,倒挺像这家伙行经时留下的痕迹。
他一边伸手下水,一边琢磨着要不找个时间把鱼缸卖了。毕竟自己眼睛不再看得见,也没有办法再对这一缸子的小生命负责。
但这个想法刚刚浮现,就被温寻抛到了脑后。
因为此时此刻,有另外一件令他震惊不已的事在他手底下发生了——
他满满一鱼缸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