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没想到,连白小姐这个“头号情敌”,自己居然也会忘记长相。
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
而他的生活里,又挤进来太多其他的人和事。
要不是因为白小姐的事情发生在他的十八岁,是大好青春里一道深刻的记忆,他可能早就把这号人忘了毕竟,有些不太熟悉的大学同学,他现在都想不起名字了。
他现在才三十一岁,尚且如此,五十岁的方先生,就更加不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人和事了吧。
方曜见他愣住,就配合地问一句:“行知的哪一位青梅竹马?他的青梅竹马可太多了。”
“叫白淑。”路昭白他一眼,没好气道,“你们这朋友当的,你说他青梅竹马多,他还说你的追求对象排队排出几里外呢。”
方曜:“那可真是冤枉。这么多年,你不也就看见这位白小姐一个么?”
路昭一想,还真是,之前去方先生的单位给他送饭,也没见他和哪位异性走得比较近。
他就略过这些,接着说:“那时候我在楼上照顾方恒,准备下楼的时候,正好看见你们在楼下的客厅跳舞。”
“我那时候刚从暨州到首都来,又黑又瘦,才一米七,天天穿着几身舍不得扔的旧衣服,土气得很,看到你们在楼下跳舞,心里羡慕得不得了,但是又不敢下楼去打扰,怕出丑。”
方曜回想一番:“也没有很土气,那时候的大学生都那样……不过,我真是想不起来,刚见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了,因为你总低着头。”
路昭略感惊讶:“是吗?我总低着头?”
他自己倒没有感觉。
方曜点点头:“对,每次我看过去,你就是低着头的,所以我没看清过你的脸。”
路昭:“……”
他想起来了,因为那时候觉得方先生太英俊,每次跟他说话,都不敢抬头看他。
而且那时候他比方先生矮太多了,仰着头说话也很费劲。
方曜:“不过,那时候确实觉得,你有些内向,不爱说话,不过对方恒很温柔又有耐心,方恒也喜欢你,我就让你留下来了。”
路昭:“那时候的我就是很内向,不敢参加学校的活动,和同学打交道也很拘谨。所以,你那时候就算邀请我跳舞,我也不敢答应的。”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笑起来:“我想起来了,我来首都之后的第一支舞,是和方决先生跳的。”
见到方决先生的那一幕,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两眼亮晶晶地同方曜描述:“第一次见方决先生的时候,我都看傻了,他太英俊、太有魅力了,从皮卡车上下来,一眼扫过来,我的心脏就像停止了跳动。”
听到他如此浮夸地描述对另一个男人的感觉,方曜的嘴角拉平了,凉凉道:“有那么夸张?”
“一点都不夸张!”路昭沉浸在回忆中,兴奋地说,“他就像有魔力一样,我忍不住一直盯着他看。后来在餐桌上,他还让我以茶代酒,和他碰了杯,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方曜:“……多开心?”
路昭:“和他碰了杯,他的那种自信大方,好像一下子也传递给我了,我觉得自己好像也能挺起胸膛了,他真的有魔力!”
方曜:“……”
路昭:“后来,你们一起跳舞,他看见我在旁边,就邀请我来跳。我很怕出丑,没想到他请我跳的是广播体操拉手舞,那时候我真的很感动!”
方曜醋意冲天地“哦”了一声。
路昭忽然抬头看他:“但是那时候方决先生叫你也邀请我跳一次拉手舞,你拒绝了。”
方曜:“………………”
路昭:“你那时候挺神气的嘛。”